<p>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我国民事法律体系迎来了里程碑式的变革,民法典合同编新增了多种合同类型,丰富了合同法的内容,为各类民事活动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以下是民法典新增的典型合同类型:
1、保证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这一规定为债权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2、保理合同:民法典新增的保理合同,是指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这一合同类型有利于企业融资和风险控制。
3、物业服务合同:民法典明确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定义和内容,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就物业服务事项达成的协议。
4、合伙合同:民法典对合伙合同进行了全面规定,明确了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的解散和清算等内容,合伙合同为各类合伙组织提供了法律保障。
5、中介合同:民法典将原《合同法》中的“居间合同”修改为“中介合同”,明确了中介合同的定义和内容,中介合同是指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规定了多少种有名合同
<p>《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共规定了19种有名合同,包括: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保证合同
6、租赁合同
7、融资租赁合同
8、承揽合同
9、建设工程合同
10、运输合同
11、技术合同
12、保管合同
13、仓储合同
14、委托合同
15、物业服务合同
16、行纪合同
17、中介合同
18、合伙合同
19、其他有名合同
这些有名合同涵盖了我国民事活动中常见的各类合同类型,为各类民事活动提供了全面的法律规范。
民法典新增的典型合同有哪些
<p>除了上述新增的典型合同类型外,民法典还新增了以下典型合同:
1、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租赁双方约定将房屋、车辆、设备等有形物品借出并以租金支付方式获取利益的一种合同形式。
2、高温津贴补偿协议:高温津贴补偿协议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约定工作人员在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补偿和保障措施。
3、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4、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就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达成的协议。
5、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指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改为民法典
<p>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正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这一变化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重大进步,实现了从单行法向综合性法典的转变。
民法典合同编在继承原合同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民法典合同编明确了中介合同的定义和内容,新增了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等典型合同,丰富了合同法的内容。
与原合同法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主要修改内容有
<p>与原《合同法》相比,民法典合同编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1、新增准合同:民法典合同编新增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等准合同,为民事活动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规范。
2、调整合同编体例:民法典合同编将原《合同法》的总则和分则两部分修改为通则、典型合同及准合同三部分,使合同编更加系统化。
3、明确合同效力:民法典合同编明确了合同的效力、解除、保证和担保等内容,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4、完善合同履行制度: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进行了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5、强化合同当事人权益保护:民法典合同编强化了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保护,明确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