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对于高利贷的明确规定与界定
在我国,高利贷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规范金融市场,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典》对高利贷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关于《民法典》对高利贷的详细解读。
一、高利贷的界定与法律规定
1. 明确禁止高利放贷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高利放贷是被明令禁止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超过法律法规的规范,这意味着,任何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利息都应被视为高利贷。
2. 民间借贷利率的约定 :在民间个人借贷中,利率的确定应当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这一协商必须遵循一定的界限,即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不含浮动部分)的四倍,如果超过这一界限,则该借贷行为将被视为高利贷。
3.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则视为没有利息。
二、高利贷合同的法律效力
1. 高利贷合同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高利贷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即使双方签订了高利贷合同,该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2. 利率约定的界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并规定借款的利率必须遵守国家的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未对支付利息进行约定,则视为没有利息,对于利息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应根据当地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
3. 合同约定的利息条款 :如果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根据《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三、高利贷的认定标准
1. 利率标准 :法律分析认为,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通常被称为“大耳窿”、“地下钱庄”等。
2.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依据最高院司法解释,高于生效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民间借款将视为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后每月公布的利率。
3. 年利率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年利率超过36%的,则是高利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综合评估 :我国通常依照利率作为判断高利贷的主要依据,在判定高利贷时,还需结合多种交易形式及实际收取的费用进行全面评估。
四、《民法典》对高利贷的法律规定
1. 法律保护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2. 规范借贷行为 :根据《民法典》,对高利放贷问题做出如下规定:明令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息不可逾越法律法规规范;民间个人借贷利息可经双方商定,但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不包含浮动部分)的四倍。
3. 明确借款合同内容 :民法典规定,禁止个人私自高利放贷,并且借款利率不可以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里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那会视为没有利息,在借款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支付利息,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来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会被视为没有利息。
通过以上对《民法典》关于高利贷规定的详细解读,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于高利贷的打击力度是相当大的,这不仅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也有利于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