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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国家重点保护名录更新,980种野生动物守护水生生态,珍稀物种名录揭晓
发布时间:2025/04/18 作者:国樽律所

最新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发布,守护生态多样性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最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发布,无疑为我国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份名录的公布,不仅是对现有保护工作的梳理和总结,更是对未来保护工作的指导和引领。

一、名录概览:980种野生动物,686种陆生,294种水生

最新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共收录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在这些保护动物中,686种为陆生野生动物,而294种和8类则为水生野生动物,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水生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视。

二、新增保护物种:平胸龟及地龟科,保护意识需加强

在新增的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中,平胸龟及地龟科的乌龟、地龟、黄喉拟水龟、花龟、闭壳龟等成为焦点,这些乌龟不仅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更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未经许可,禁止养殖这些受保护的乌龟,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水龟,也不是所有的都能养,只要是保护动物名录里的龟,都不建议饲养,因为驯养繁殖的也属于保护对象,未经许可不能交易。

三、长江珍稀水生动物:中华鲟、白鲟、江豚、大鲵

长江,作为我国重要的水生生态系统,拥有多种珍稀水生动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和白鲟,以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江豚,都是长江中的珍稀物种,大鲵,也称为娃娃鱼,是长江流域的一种濒危动物,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四、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熊猫、朱鹮、亚洲象等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都是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些保护动物不仅禁止出售、购买、利用,而且其制品也是被禁止交易的,我国一级保护动物有大熊猫、朱鹮、亚洲象、金丝猴、雪豹、野马、熊狸、长臂猿等。

2022年养龟新政策,规范龟类养殖市场

一、2022年养龟新政策:草龟养殖需办理许可证

2022年,我国对草龟养殖实施新政策,由于野生的中华草龟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人工养殖的草龟并不属于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从事草龟养殖的个人或机构需要办理相关的许可证,中华草龟,通常称作乌龟,在中国分布广泛,是众多龟类中数量最多的一种。

二、禁止养的乌龟:陆龟年合法化,买卖、运输和饲养受限制

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一些保护乌龟的政策,所有品种的陆龟在我国都至少是二级保护动物,买卖、运输和饲养属于违法行为,2022年养龟新政策规定,禁止养的乌龟包括所有陆龟和部分半水龟,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水龟都能养,只有在确保不被列入保护动物名录的情况下,才能考虑饲养。

三、关注官方信息,确保养殖合法合规

关于2022年的陆龟禁养名单,存在一些真假难辨的信息,建议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规定,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养殖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养殖活动合法合规。

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共收录980种野生动物

一、名录概述:980种野生动物,涵盖各类珍稀物种

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这些物种涵盖了兽类、两栖爬行动物、鸟类、鱼类等多个类别,其中不乏珍稀物种。

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滇金丝猴、大熊猫、华南虎等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包括滇金丝猴、大熊猫、华南虎、东北虎、雪豹、白鳍豚、野骆驼、野牛、扬子鳄、朱鹮鸟等,这些动物在我国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保护它们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三、一类保护动物名录:兽类、两栖爬行动物、鸟类、鱼类等

一类保护动物名录中,包括兽类、两栖爬行动物、鸟类、鱼类等多个类别,兽类包括蜂猴(所有种)、熊猴、台湾猴、豚尾猴、叶猴(所有种)、长臂猿(所有种)、大熊猫、紫貂、貂熊、熊狸、豹、虎、雪豹等,两栖爬行动物包括四爪陆龟、鼋、鳄蜥、巨蜥、蟒、扬子鳄等,鸟类包括鹰、鹭、鹅、企鹅、犀鸟、遗鸥、隼、鹳、松鸡、鲣鸟、鹦鹉、鸳鸯、啄木鸟等,鱼类包括龙鱼、塘鳢、鲶鱼、鲨鱼、章鱼、刺鱼目、鲱形目、鲵、鳅鱼、鳟鱼、锦鲤等。

四、哺乳动物、鱼类、鸟类、两栖动物:共同守护生态多样性

在名录中,哺乳动物、鱼类、鸟类、两栖动物等各类动物共同构成了我国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这些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保护这些珍稀物种,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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