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详解
在2018年,我国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旨在为那些生活困顿、无法自给的群体提供坚实的保障,以下是对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详细解读。
1、保障对象的界定
在2018年,我国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城市居民;二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对于前者,政府将全额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于后者,则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标准的差额享受。
2、城市低保月标准
2018年,城市低保的月标准为240元,这一标准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北京市的低保标准
在北京市,2018年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1000元,这一标准自2018年1月起实施,相较于调整前的900元,增加了100元,体现了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值得一提的是,从2015年7月1日起,北京市已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进一步促进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统筹发展。
4、法律分析与条例全文
2018年,我国以国家贫困线人均年收入3200元为参考,人均3200元以下被视为贫困家庭,对于家庭年收入,建议填写12000元,人均年收入填写3000元,但人均年收入最好不要低于1800元,因为1800元属于赤贫线,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旨在保障本市居民基本生活。
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管理与实施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6、低保标准的调整与实施
2018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40元调整为7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调整到620元,这一调整旨在适应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确保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数目可能因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而有所出入,以当地保障标准为准。
7、申请低保的条件与标准
在北京申请低保,只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于城市低保对象,若符合粮油帮困补贴发放条件,也有资格申请低保,2018年,北京市低保新标准为: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应低于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8、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方式
最低生活保障金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实行差额补助,这意味着,政府将根据低保对象的实际需求,给予相应金额的补助,以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018年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保障对象界定、标准调整、管理实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将继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困难群体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