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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解析无效合同五大情形,案例分析及风险防范要点
发布时间:2025/04/18 作者:国樽律所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的效力问题至关重要,以下,我们将深入探讨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情形一: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在《合同法》中,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若损害了国家利益,该合同即为无效,某企业为逃避税收,与另一企业签订虚假的货物买卖合同,以减少应纳税额,此合同因损害国家利益,被认定为无效。

情形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之间互相勾结,共同实施违法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甲、乙两家企业为逃避竞争,签订虚假的联营合同,实则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此合同因恶意串通,被认定为无效。

情形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利用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某企业为逃避法律制裁,与另一企业签订虚假的股权转让合同,实则掩盖了非法转移资产的事实,此合同因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被认定为无效。

情形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指合同内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某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利益,擅自改变城市规划,导致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恶化,此合同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被认定为无效。

情形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某企业为逃避环保要求,签订虚假的环保合同,实则违反了环保法规,此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

无效合同主要情形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情形多种多样,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无效合同情形:

情形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如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情形二:意思表示虚假

意思表示虚假,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如阴阳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情形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恶意串通,如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均为无效合同。

情形四: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均为无效合同。

情形五:违背公序良俗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均为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合同法》第53条规定了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情形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若约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不承担责任,则该条款无效。

情形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若约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则该条款无效。

10个无效合同的例子

以下列举10个无效合同的例子,以供参考:

例子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如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签订的合同。

例子二:意思表示虚假的合同

如阴阳合同,明面上提交给工商部门的低价转让价格是虚假表示,而实际交易价格较高。

例子三:恶意串通的合同

如甲、乙两家企业为逃避竞争,签订虚假的联营合同,实则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例子四: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如某企业为逃避环保要求,签订虚假的环保合同,实则违反了环保法规。

例子五: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如某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利益,擅自改变城市规划,导致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恶化。

例子六: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

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例子七: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例子八: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如双方恶意串通,侵犯其他人合法权益的民法行为无效。

例子九: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

例子十:合同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签订的合同,若超出其能力范围,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也属于无效合同。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了解到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主要情形以及相关案例,在实际生活中,了解这些知识有助于我们防范合同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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