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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刑事诉讼法下拘传适用解析,传唤前置与例外情形全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7 作者:国樽律所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拘传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有着严格的规定,拘传是否必须先经过合法传唤呢?以下是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拘传的条件

我们需要明确拘传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采用拘传时,必须严格掌握拘传的条件,拘传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传唤而不到案的;

2、不到案没有正当理由,而且有影响诉讼进行的可能。

对于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现场或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拘传的例外情况

虽然一般情况下,拘传需要先经过合法传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经传唤直接进行拘传,以下是一些例外情况:

1、犯罪嫌疑人没被传唤或者没有接到传唤;

2、虽接到传唤,但因意外的原因,如遇到自然灾害或患重病等无法到案的情况。

在这些情况下,不应采取拘传的方法。

拘传的程序

在执行拘传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3、必须经过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传唤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只经一次传唤不能适用拘传;

4、传唤的方式必须使用传票,少于两次的传唤,以及两次口头传唤或一次口头传唤、一次传票传唤的,均不得适用拘传;

5、必须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如果出现不能抗拒的事由等特殊情况,则不能适用拘传。

拘传的实施

拘传是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是先经过合法传唤,当其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时才使用,根据案件情况,不经传唤,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进行拘传,也是允许的,公安、司法机关在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填写拘传票或拘传证,并向被拘传人出示。

什么是拘传?拘传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拘传的定义

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拘传的持续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的规定有哪些

拘传的适用条件

1、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

2、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拘传的。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拘传的程序

1、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

2、拘传被告人,应当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拘传被告人,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戒具。

拘传的时间限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只能对先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

拘传的实施

1、对于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其到案;

2、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

3、然后应当立即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

4、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拘传的适用范围

1、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具体情况会有所摘要差异;

2、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类型,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进行拘传;

3、刑事案件中,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公安机关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拘传的适用对象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拘传的条件

1、被拘传人为被告人;

2、被告人拒不到庭;

3、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两名以上司法警察执行;

4、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根据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决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拘传的程序

1、《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适用于无需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2、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可在市、县内指定地点或其住处传唤,出示相应证明文件;

3、法律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拘传的适用条件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诉讼法中拘传的适用条件是需要拘传的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

2、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拘传的程序

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人民法院拘传原告,必须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

拘传的时间限制

1、拘传的适用条件也有所不同,个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适当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3、拘传的条件有:被拘传人为被告人,被告人拒不到庭,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两名以上司法警察执行;

4、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根据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决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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