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的含义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本质,工伤认定,作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其实质是对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的伤害是否构成工伤的一种官方确认,这一程序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合规经营。
工伤认定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其结果有四种可能:认定为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以及不视同工伤,这一过程要求劳动者或其单位必须主动提出申请,遵循“不申请,不认定”的原则,若劳动者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有权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我们深入探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的具体含义,当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如双方劳资纠纷得以解决或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工伤认定程序将得以恢复,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发生工伤起一个月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报,职工个人及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伤证、工伤认证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对于那些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还需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详细记录受伤时间、经过、地点及治疗情况。
一旦劳动部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核实到的情况,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这一结论可能是认定为工伤,也可能是认定不构成工伤,若任何一方对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复议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案件可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
工伤复发认定程序的具体步骤详解
工伤复发认定程序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工伤复发认定程序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应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旧伤复发的认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2、申请与受理: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将组织医学专家对劳动者的伤情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旧伤复发。
3、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办理工伤复发手续应先进行申请,然后由相关鉴定机关进行鉴定。
4、办理工伤复发手续:当事人应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证、工伤认证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需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
5、终止停工留薪期: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若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复发,需说明复发疾患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
6、简化程序:为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医疗诊断即可确认的复发疾患,可简化程序。
工伤认定流程及知识介绍
工伤认定流程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工伤认定流程及相关知识介绍:
1、工伤认定流程: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需携带相关资料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委员会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核,若资料齐全,将安排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常在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具。
2、工伤认定应结合书面审查与现场调查:人社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可根据需要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要求补正证据材料,调查过程中,可进行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并制作笔录。
3、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结果有四种可能: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农民工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及注意事项
农民工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及注意事项如下:
1、了解赔偿流程:农民工遭遇工伤后,需了解一套完整的赔偿流程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该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步:工伤认定、工伤报告、申请伤残鉴定、确定赔偿数额。
2、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需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3、维护自身权益: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说明等材料,伤情稳定后,构成伤残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申请伤残鉴定。
4、保留证据:受伤事故处理过程中,保留证据至关重要,如医院出具的急救记录、入院记录、医疗收据等,若报警,还需保留警察制作的询问笔录、勘验记录等。
5、获得赔偿:农民工遭遇工伤后,需走以下流程获得赔偿: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索赔,如用人单位未能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需在事故发生后的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止工伤认定如何恢复及时间期限
中止工伤认定如何恢复及时间期限如下:
1、中止原因:如双方劳资纠纷仍存争议或出现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当事人可提出工伤认定中止请求,中止原因消除或新证据被提供后,方可恢复工伤认定流程。
2、材料补充期间:在材料补充期间,工伤认定程序暂时中止,一旦工伤职工或其亲属补充完整所有材料,并递交给工伤认定部门,程序将自动恢复。
3、中止原因处理:工伤认定被中止后,首先关注中止原因,若中止是因为司法机关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完成结论,收到其结论后立即恢复工伤认定程序,若中止原因为当事人间存在劳动关系争议且无法确认,需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4、补充资料后恢复:待申请人补充完备所有资料后,再行交付至工伤鉴定部门,后者将会重新启动鉴定程序,通常情况下,在收到完备材料后的第15天内将出具是否受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