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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山东省工伤停工留薪期详解,标准、待遇及争议解决全攻略
发布时间:2025/04/17 作者:国樽律所

山东省工伤停工留薪期标准详解

在山东省,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以下是关于山东省工伤停工留薪期标准的详细解读。

一、停工留薪期的基本规定

1. 停工留薪期的定义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2.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 :根据《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于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情况,职工有权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主要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单或伤病情诊断意见,如果受伤部位或组织器官未列入《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则以临床治愈或治疗相对稳定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二、停工留薪期的具体规定

1. 原工资福利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出差伙食补助 :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3. 护理待遇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 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三、停工留薪期的管理与争议解决

1. 停工留薪期的管理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劳动者在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福利待遇等得到保障。

2. 争议解决 :如果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问题上发生争议,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停工留薪期延长申请

1. 申请条件 :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 申请流程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

3. 审批结果 :如果获得批准,延长的停工留薪期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

通过以上对山东省工伤停工留薪期标准的详细解读,希望对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有所帮助,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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