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意外伤害时有发生,一旦劳动者不幸遭遇工伤,医药费的承担问题往往成为关注的焦点,工伤购买了保险,医药费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呢?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医药费可以由受伤职工先行垫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垫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工伤治疗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并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在工伤发生后,抢救生命是首要任务,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职工发生工伤的治疗费通常由单位垫付,因此医疗费用往往直接打入单位账户,而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医疗费的自费部分由谁承担呢?答案是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这意味着,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自费部分需要劳动者自行承担。
工伤赔偿是打到谁的账户
工伤赔偿款的支付同样备受关注,工伤赔偿款究竟应该打到谁的账户呢?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赔偿款,会直接打给伤者,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般会先打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打给伤者,工伤职工也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直接打入个人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具体操作中,工伤赔偿款打到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都是可以的,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款会先打到公司账户,再由公司转账给个人,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的治疗费都是由单位垫付,所以一般医疗费用会打到单位账户上,而其他费用则应该打在劳动者的账户上。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工伤赔偿金的过程中,如果是由公司去申请的,赔偿金会支付到公司账户,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不离职,而如果劳动者个人去申请,赔偿金可以打到劳动者个人的账户,但劳动者必须出具离职证明等材料。
工伤赔偿主要指的是各种补助金,包括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以看出,职工生存时,各类补助金由其本人领取,打至本人账户。
工伤医疗费自费部分由谁承担
工伤医疗费的自费部分同样需要明确责任,工伤医疗费自费部分由谁承担呢?
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并不意味着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工伤医药费报销的自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更符合工伤保险制度设立的基本原则。
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时,自费药费若符合相关目录及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若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自行承担药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治疗,享有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应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情况下可先就近治疗。
工伤自费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工伤保险不报销这部分费用,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引发的突发性意外伤害,包括职业事故导致的伤亡和急性化学物质中毒等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以下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伤害。
工伤保险赔偿到底是赔给公司还是个人
工伤保险赔偿款的支付对象也是关注的焦点,工伤保险赔偿款到底是赔给公司还是个人呢?
工伤赔偿的钱是给个人的,单位有权要求个人来领取,工伤赔偿是由保险公司从快从简的原则处理,过了这个时间点,单位后续在处理的话,赔偿标准可能跟原先的标准有所不同,如果发生争议时,可以走法律途径处理。
工伤保险赔偿支付的账户可以是员工的,也可以是企业的,需要员工与企业协商,一般来说企业会提前垫付职工的工伤治疗费用,所以保险赔偿可能会打入公司账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鉴定赔偿项目是打给工伤职工个人,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支付,即使工伤保险基金交给用人单位的,也会有用人单位转交给工伤职工个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赔偿打到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都是可以的,最终是给个人,但在申请工伤赔偿金的过程中,如果是由公司去申请的,就支付到公司账户;如果是劳动者个人去申请的,赔偿金可以打到劳动者个人的账户,但劳动者也必须出具离职证明等材料。
如果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除了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支付外,其他费用通常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员工工资标准,导致有差额,这部分差额应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所有相关赔偿均由单位全权负责。
工伤单位应该垫付医药费吗
劳动者受工伤后,医药费的垫付问题也是关注的焦点,工伤单位应该垫付医药费吗?
劳动者受工伤,医药费、伙食费等费用一般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然后再找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需要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所以工伤职工可以直接找用人单位报销。
工伤医疗费一般由企业先行垫付,若企业未能按时付款,职工亦可自掏腰包治疗并留存相关凭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过程受伤或患有职业病接受治疗时享有工伤医疗保障权益。
工伤事故都是突发事件,治疗抢救期间都不可能完成工伤认定,医疗费用一般需要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后申报结算。
在工厂里上班受伤住院应该属于工伤,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自己不用垫付医药费,一切由公司承担,如果伤得严重还可以申请评定伤残等级,工伤期间公司应该付60%的工资(按当地平均工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那也许就要自己先垫付医药费,然后申请法院仲裁,看仲裁结果赔偿。
工伤医药费一般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先垫付,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并报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不提供超出治疗范围的药物报销。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医药费可以由受伤职工先行垫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垫付,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工伤治疗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发生后,以抢救为重,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