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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2011年前城镇兵安置卡,解读政策与权益保障
发布时间:2025/04/17 作者:国樽律所

<p>在2011年之前入伍的城镇兵,他们在服役期间会收到一份重要的文件——优待安置卡,这份卡片不仅仅是一张纸,它承载着退役士兵的期待和权利,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退役士兵有权利选择由安置地政府安排工作,这是一个庄严的承诺,也是每一位退役士兵应有的待遇。

对于个人而言,选择是否接受安置,或是选择复员领钱,需要综合考虑安置地的实际情况,这包括所能安排的单位类型、岗位性质、以及职工待遇等多方面因素,每个人的选择都应基于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职业规划。

<p>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人民政府将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

<p>对于持有安置卡的退役士兵来说,他们有权要求地方政府兑现当年的安置卡政策,给予相应的安置工作,但在此过程中,有一项重要的规定需要遵守:必须退还部队发放的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退役金(中央财政下拨的),地方政府补贴的款项也将不再发放,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p>《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再次明确,退役士兵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人民政府将安排工作,这一条例的出台,为退役士兵的安置提供了法律保障。

<p>在法律层面,每年的优待金由地方政府(民政局)发放给军属家庭;退伍金则由部队在退伍时一次性发放,对于11年前入伍的城镇户口持安置卡的士兵,他们享受相关安置政策,如果不安排工作,通常由民政局发放“安置金”,也称为“自主择业补偿费”等。

<p>需要注意的是,安置卡并非必须解决编制的问题,它旨在通过多种方式,包括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尽最大可能解决退役士兵的就业问题,并非所有持有安置卡的退役士兵都会被安排到编制内的工作。

退役士兵有安置卡的未给予安置的如何处理

<p>对于持有安置卡的退役士兵,如果在退伍后未得到安置,他们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是城镇户口的士兵,在退伍时要求安排工作的(没有领退役金的),回地方后民政部门应该给予安排工作,对于没有安置卡的士兵,则只能选择自主择业。

<p>地方政府应给予一次性自主择业经济补助,但具体的标准可能还未确定,在此期间,士兵可以继续等待安置,待安置期有生活补助的,不必过于着急。

<p>在法律分析中,每年的优待金由地方政府发放给军属家庭;退伍金由部队在退伍时一次性发放,对于持有安置卡的士兵,如果未得到安置,他们可以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局办理,安置卡是地方政府对享受安置对象的一种承诺,如果政府的承诺没有到位,士兵可以主张赔偿。

男朋友是解放军09年带安置卡入伍的城市兵现在是第五年决定今年年底...

<p>如果您的男朋友是2009年带安置卡入伍的城市兵,那么他的安置卡依然有效,根据新的兵役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但在此之前入伍的士兵,如他,仍按照98年的政策执行,因此安置卡依然能够得到兑现。

<p>他今年退伍后,有资格要求地方政府兑现当年的安置卡政策,并获得安置工作,但需退还部队发放的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退役金(中央财政下拨部分),地方政府补贴的款项则不再发放,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政府提供安置,也可能不是理想单位,除非个人有关系。

有安置卡的退伍兵必须解决编制

<p>持有安置卡的退伍兵并非必须解决编制问题,根据华律网的信息,征兵时对具有高中或职中毕业的城镇户籍人员,退伍后都按国家的安置政策,分配到事业单位和乡镇,还有一部分分配到公安机关,带安置卡的退伍军人通常是带编制的国家正式工。

<p>一般而言,退伍兵安置到事业单位是没有编制的,但每年的情况也不太一样,退伍兵进入事业单位后,通常会签订长期合同,如果达不到标准,可能会改签,事业单位都有干部编制和工人编制,干部有技术职称和职务晋升标准,工人有技术晋升标准,如果工人走上行政管理工作岗位后,也可能在行政职务上有所提升,但前提是必须改变工人身份。

<p>《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通伍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待安置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士兵退出现役,国家不一定要必须解决编制问题,而是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有安置卡的退伍时是选复原还是转业

<p>退役士兵在退伍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复原或转业,转业是指军官退役后,国家会为其安排工作,对于服役满二十年的军官,退役后可以选择每月领取生活费,或者自己寻找工作,复员和退休则是指军官退役后,需要自己寻找工作。

<p>士兵的安置方式包括:对于服役满十二年的士兵,可以选择国家安排就业或者自己寻找工作,如果确认是有安置卡的话,不论复员或是转业回去,都应该分配工作,因为安置卡是当地政府给予的,而选择转业是部队给予的。

在高原服役并且有安置卡的农村退役士兵政府给安排什么样的工作

<p>对于在高原服役并有安置卡的农村退役士兵,政府会给予相应的安排,为了保障高原兵的权益,我国国家和军队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福利待遇,包括安置卡,帮助退役高原兵在购房、创业、就业等方面获得支持。

<p>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p>对于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的士兵,优待金的标准会按照两倍数额发放,在职入伍义务兵原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义务兵及其家属进行优待。

有安置卡的军人给安置工作么

<p>对于持有2011年入伍士兵《安置卡》的退役军人,一旦退役后复学的,就已经放弃了政府安置工作了(安置工作期限最长是一年),复学毕业后是和同期毕业生一样就业的,但是在用人单位应聘中具有优先就聘的优待。

<p>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2011年之后,退伍军人的安置卡已经不再使用,退伍军人的工作安排按照新的条例执行,2011年之前入伍的军人,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如果他们是有功的农村兵(二等功以上)或城镇兵(服役前未参加工作),则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

<p>安置卡,准确地说,优待安置证》,该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

<p>理论上,安置卡是退伍之后由当地民政局安排工作的,但现在的行情是,民政部门会询问你要安置到哪个单位,只要是要在当地范围之内的单位,民政局都敢安置,但别人接收不接收,民政局就不管了,而且民政局实行“一次安置”政策,安置一次,不管用人单位接收不接收,就不再管了。

<p>根据华律网的信息,征兵时对具有高中或职中毕业的城镇户籍人员,退伍后都按国家的安置政策,分配到事业单位和乡镇,还有一部分分配到公安机关,带安置卡的退伍军人通常是带编制的国家正式工。

<p>带安置卡属于2011年之前的老政策,安排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岗位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及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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