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业领域/民商诉讼与仲裁/新闻详情
【国樽律所】常州劳动争议仲裁律师费用解析及维权途径全攻略
发布时间:2025/04/17 作者:国樽律所

在常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对常州劳动争议仲裁律师费用的详细介绍。

1. 解决途径

您可以尝试通过当地的劳动局监察部门来解决劳动争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两种常见途径。

2. 律师收费

在侦查阶段,律师的收费通常在2000至10000元之间,审查起诉阶段,费用同样在2000至10000元,进入一审阶段,律师费用则提升至4000至30000元,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收费标准可以下浮,具体费用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

对于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律师服务费将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如果一个案件涉及多个阶段,且由同一律师代理,自第二阶段起,律师费用将酌情减少。

3. 劳动仲裁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行处理,但胜诉的可能性相对较低,劳动仲裁是完全免费的,如果您对自己的案件有信心,可以尝试自行处理,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

4. 法律责任

江苏致邦(常州)律师事务所的冯庆元律师指出,如果用人单位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以下情形应予以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以上的。

5. 律师事务所介绍

江苏常弘律师事务所、江苏远舟律师事务所、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和江苏名友律师事务所在公司法务、税务法律服务、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遗产继承、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纠纷处理等方面都有着丰富的经验。

6. 工伤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

在常州做律师怎么样

常州作为江苏省的一个重要城市,拥有众多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团队,以下是对常州律师行业的简要介绍。

1. 常州博爱律师事务所

常州博爱律师事务所以其快速、高效的服务和出色的专业能力,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与信赖,事务所运用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不同的技巧,处理各类法律事务。

2. 唐国芳律师

唐国芳律师自199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技巧,办理了大量刑事、民商事及行政方面的诉讼、非诉案件,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3. 常州德音律师事务所

常州德音律师事务所曾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称号,拥有26名律师,其中80%的律师从业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经验。

4. 常州圣典律师事务所

常州圣典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的法律团队,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拖欠工资有工资欠条

在常州,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劳动仲裁

工资拖欠纠纷属于劳动争议,需要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或者仲裁庭逾期没有作出裁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 工资欠条

如果劳动者拥有工资欠条作为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必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3. 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常州市22岁十级工伤到离职一共可以赔到多少钱

在常州,22岁十级工伤到离职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十级伤残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级伤残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

4.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5. 其他待遇

公司应支付你在不能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

常州市武进区律师事务所名单

以下是一些常州市武进区的律师事务所:

天目湖律师事务所

高枫律师事务所

惠诚(常州)律师事务所

通江律师事务所

益同盛律师事务所

常强律师事务所

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在2011年10月20在常州一家医院工作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在常州一家医院工作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下是一些建议:

1. 收集证据

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

2. 双方协商

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签订劳动合同。

3. 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法律援助

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 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

2. 恶意欠款罪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3. 拒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4.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金额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金额并无固定标准,通常是以行为人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且数额较大为前提,数额较大”的认定,各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而异。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