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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全面解析,如何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5/04/16 作者:国樽律所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于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以下是对如何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全面解析。

法律分析:抗诉程序的详细步骤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程序如下:

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人民检察院需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抗诉。

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人民检察院需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在收到刑事抗诉书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若不属于本院管辖,则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若抗诉书未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人民检察院应在7日内补充。

审查期限与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提出或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提交抗诉申请的时间与材料

依据相关法条,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需在接到判决书后五日内进行,须递交抗诉书副本至上一级检察院,对于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应依循该流程向同级人民法院发起。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申请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误,经审查后符合抗诉条件,需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上级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应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抗诉或不抗诉的决定,如需延长审查期限,需由检察长批准。

以书面形式,即人民检察院应当制作抗诉书,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在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抗诉书的同时,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请求检察院进行抗诉的操作步骤

提出申请:当事人需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在决定申诉之后,当事人需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审查与决定:检察院将在收到申请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发放相应通知。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申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注意事项

期限: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的期限为接到判决书后五日内。

材料:须递交抗诉书副本至上一级检察院,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审查:检察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了解抗诉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在申请抗诉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检察院作出公正、合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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