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在共青团的组织体系中,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团员对团组织的责任与义务,更是团组织正常运作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四十一条,团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团员交纳的团费;二是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对青少年事业的经费支持;三是团的工作经费;四是正当的社会资助;五是团组织的其他合法收入,第四十二条再次强调了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确保了团费管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关于团费的收取标准,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学生团员的缴费标准为每月20元,全年总计240元,对于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以及青年教职工,无论是否领取工资,都需按照这一标准缴纳,而对于党员和预备党员,则实行自愿交纳团费的原则。
第三,团费的收缴时间及比例也有明确规定,每位学生团员每月需交纳1元团费,教工团员则按照基本工资的1%交纳,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第一学期从9月到次年2月,第二学期从3月到8月,每月收缴一次,每学期初,各系团总支需确保按时足额上缴团费,院团委规定,各系团总支上缴本单位团费总额的70%,剩余的30%作为系团总支的活动经费,用于支持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团员,团费交纳标准有所调整,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元,对于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有哪些
团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是团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对团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详细阐述。
各团支部组织委员要认真负责,及时收缴团费,做到登记清楚,账款相符,手续齐全,各系团总支应指定组织委员负责各支部团费的收缴、记录、存入账户,每学年将团费收支结算一次,并在团总支委员会上通报,系团总支书记工作交接时,须当面做好本人任职期间团费收支管理情况的移交工作。
关于团费收取标准,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第三,团的基层委员会所收团费,50%留用,其余上缴;团县(市)委所收团费,50%留用,其余上缴;国家和自治区贫困县的团县委,可免上缴团费;地州市团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其余上缴自治区团委,团费应由各级团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元—1元,具体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元。
第五,从法律角度分析,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有什么规定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是团组织规范运作的重要保障,以下是对相关规定的详细解读。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也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四十一条,团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经费和团的工作经费、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他合法收入,第四十二条再次强调了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
第三,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团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团费收取标准是团费管理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对团费收取标准的详细说明。
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者,交纳3元;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税后收入的千分之2,最高交纳20元,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5角。
团员团费收取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收取: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共青团员的费用标准具体如下:对于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团员,依据每月较稳定的经常性收入,需按一定比例缴纳团费,若工资收入在2000元或以下,则需交纳3元,而对于工资收入超过2000元的团员,则需按照月工资税后收入的千分之二交纳团费,工资收入在5000元至5499元之间的团员,应缴纳10元。
第四,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团费收取标准如下:学生团员的缴费标准为每月20元,全年总计240元,对于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以及青年教职工,无论是否领取工资,都需按照这一标准缴纳,党员和预备党员则实行自愿交纳团费的原则。
第五,中国共青团的团费缴纳标准,以基本工资为基准,对于月薪超过2000元的成员,应缴纳3元作为团费,若基本工资超过2000元,需计算基数乘以2%,随后将结果的小数部分舍去,以此数额作为每月团费,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成员,每月应缴纳的团费为5元。
第六,一个月的团费是3元,一年的团费总计为36元,根据规定,凡是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团员,需依据其工资收入来缴纳团费,具体而言,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含)以下的团员,应缴纳3元;而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团员,则需按其税后工资收入的千分之二来缴纳团费。
团费的缴纳和管理使用方法由()统一规定
团费的缴纳和管理使用方法是由共青团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的,以下是对相关规定的详细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是指共青团员向团组织交纳的活动经费,为团组织的合法收入,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共青团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青年入团后,应以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
团属经济实体收益、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六条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第三十七条团属经济实体,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为团的事业服务。
第三,团费使用管理办法:团费日常管理:(1)有专人负责团费的管理工作。(2)建立“团费收支明细账”,做好收支账记录并长期妥善保存以备查验。(3)在召开团员大会和团代会时,要如实向大会报告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