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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工伤认定放弃潮背后,员工自愿放弃申请的法律效应与风险解析
发布时间:2025/04/16 作者:国樽律所

员工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请的考量与法律效应

在职场生活中,工伤事故时有发生,而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程序,近年来,一些员工在遭受工伤后,选择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请,这一现象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员工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律效应,以及其中涉及的风险与责任。

1、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声明的法律效力分析

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声明,看似一份简单的文书,实则其法律效力值得深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是劳动者的一项固有权益,旨在保障员工因工受伤或患有职业病后,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为员工申请工伤鉴定,如未履行此义务,员工本人或亲属、工会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声明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

2、职工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报的法律风险

职工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报,在法律层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工伤认定是公民的法定权利,旨在确保在职业活动中受伤或患有职业病者能够享有相应的补偿和福利,若员工放弃这一权利,可能在未来维权过程中遇到困境,若雇主利用这一机会逃避法律责任,其行为亦不为法律所容许。

3、员工自愿放弃工伤申请承诺书的效力

在员工自愿放弃工伤申请的情况下,放弃工伤申请承诺书是有效的,若公司要求员工签署放弃工伤申请承诺书,则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承诺书无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依法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赔偿。

放弃工伤申请承诺书的有效性探讨

1、放弃工伤申请承诺书的法律效力

放弃工伤申请承诺书,在法律层面具有一定的效力,但若公司要求员工签署放弃工伤申请承诺书,则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承诺书无效,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依法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

2、承诺书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在一个月之内申请工伤认定,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因员工放弃而灭失,员工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但不能放弃单位的义务。

3、放弃工伤鉴定承诺书属于无效协议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放弃工伤鉴定损害了职工的权利。

4、劳动者签订的放弃工伤申请的承诺书一般是无效的

申请工伤认定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订立协议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是无效的。

5、承诺违反《工伤保险条例》法定规定,属于无效行为

以当时的承诺非本人的真实意志为由,重新申请鉴定,不合法的承诺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法定规定,属于无效行为。

自愿放弃工伤认定情况说明书的有效性分析

1、自愿放弃社保与工伤认定申请的无效性

无论是劳动者被迫还是自愿放弃社保,都是无效行为,工伤认定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才能认清鉴定,必须携带的有劳动合同证明、《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员工身份证或工作证、情况报告说明、目击者相关材料等等。

2、协商处理工伤赔偿事宜与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协议书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职员在工作中受伤后,若职员与用人单位就各项工伤赔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后,即不再需要做工伤鉴定,在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之前,为了避免纠纷,一般会要求职员书写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协议书。

3、自愿撤销工伤认定申请的合理性

按照相关规定,自愿撤销工伤认定申请是合理的,撤销的相应程序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4、法律分析: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权利

本人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权利,愿意与单位协商处理本人的工伤赔偿事宜,此协议系本人完全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人愿意承担,并放弃向单位追索的权利。

5、放弃工伤申报权利的说明应属重大误解

发生工伤后,在未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对自己因工伤所获得的权益是不可知的状态,其对自身享有的权利也处于不明的状态,其作出的放弃工伤申报权利的说明,应属重大误解,且亦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关于放弃工伤申请的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员工放弃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律评价

1、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的法律效力

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

2、员工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的法律效力

员工自愿放弃工伤认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前提一定要确保自愿,用人单位没有做出任何强迫的行为,当员工放弃了工伤认定时,需要作出放弃的承诺书,这样才能保障到用人单位的权益。

3、法律主观: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的无效性

自愿放弃工伤认定,是无效的,无论是人身损害民事赔偿,还是工伤保险,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进行鉴定,就不能正确适用法律计算赔偿额度。

4、撤回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律程序

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5、职工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报的推荐度

综合考虑,职工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报并不推荐,有损其依法应享之保障,劳动者在遭受工伤后,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勿轻易放弃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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