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货款的支付是合同履行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我国《合同法》对支付货款的规定,旨在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1. 债务人无力支付货款,可否中止履行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中止履行合同,若债务人未能提供担保,债权人还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2. 取回标的物与所有权保留
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作为标的物所有权人,享有取回标的物的权利,取回权实质为恢复占有之物上请求权,其本身并无独立存在价值。
3. 合同货款结算与违约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货款的结算以及违约条款作出明确约定,若未按约定履行,可追究违约责任,这有助于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提高交易效率。
4.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对于货款的支付至关重要,在双方未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按照常规程序确定,A市张三向B市李四购买设备,李四的义务是交付设备,张三的义务是支付货款,若合同未约定履行地,李四在其所在地B市交付设备,张三则需在B市支付货款。
5. 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时间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若支付时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确定。
6. 合伙人承担货款支付责任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不能清偿相关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合伙人追偿,合伙合同的权利义务,如合伙财产不属于个别合伙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于合伙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一份无处分权。
合同法关于货款的条款1.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如延迟交付货物或交付货款的违约金等,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停工机械台班租赁费、人工费等
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如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 合同货款结算与违约条款规定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就货款的结算以及违约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发生违约情况,可以追究责任,如赔偿损失。
4. 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数额、地点、时间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支付价款,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5. 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原合同自然终止,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但合同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且合同双方仍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定义务。
对方无力支付货款可否中止履行合同1. 担保人无力履行债务怎么办?
若担保人无力履行债务,可找债务人协商解决,合同签订后,除非存在法定中止情形(如不可抗力),否则须经当事人共同同意。
2. 合同法规定,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
若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其他情形,可以中止履行。
3. 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况
合同中止履行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方无力履行合同、一方明示不履行合同等。
4. 中止履行后的处理
中止履行后,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买卖合同约定付清货款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属卖方抗辩
1. 所有权保留是卖方的选择权
理论上,所有权保留是卖方的选择权,但在现实中,也可能出现买方利用该条款的纠纷。
2. 明确约定行使保留的所有权后的事宜
因为关于货物所有权保留的约定仅设置了一个物权,实际并不影响双方合同的履行,所以在卖方依约取回货物后,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解除。
3. 买方不可以退回标的物进行抗辩
合同中对该内容的约定,可以视作附条件的合同,卖方可以享有要求付清货款或收回标的物的选择权。
4. 该权利可对抗强制执行
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此时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否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直接影响所有权保留的效力。
房屋交易没约定付款时间卖方多次催款买方以各种原因不给钱是否构成违约
1. 欠对方货款,但对方的货质量太差卖不出去,想把货还给他
买方不能简单地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产品真的存在问题,那就应该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及时提出异议。
2. 在法律或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故合同可由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而消灭。
3. 有约定的,按约定时间支付价款
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买卖双方明确约定了付款日期的,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
4. 可以起诉
除非合同有约定出货前应付清全款或付清全款的条件,如原合同中约定的是付清九成款即应发货,虽买方延迟付款,但卖方既已收款,无正当理由应按约发货。
5. 买方的银行贷款为什么下不来?
可能是因为申请流程中资料提交不全,也可能是因为买方征信不良造成,还有可能就是因为买方没有偿还能力。
6. 合同约定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会与买方协商约定付款及交付房屋的时间条款,以明确具体的交付和付款时间。
合同法规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
1. 履行地点不明确时的处理
《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2.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规定合伙人是否承担买卖合同纠纷的货款支付责任
1. 个人连带责任与公司有限责任
筹备阶段,个人连带责任、公司成立后由公司先承担责任,若是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 合伙人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成立合伙企业后,合伙人需要承担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货款支付责任,若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不能清偿相关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合伙人追偿。
3. 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支付贷款
作为合伙人需要承担买卖合同纠纷的贷款支付偿还责任,如果存在纠纷的也可以在支付贷款后向合伙人提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