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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发票存根联五年保管期限解析,税务审计关键凭证
发布时间:2025/04/16 作者:国樽律所

发票存根联的保管期限及其重要性

在商业交易中,发票存根联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交易的凭证,也是税务管理和审计的基石,发票存根联的保管期限是多久?为何它的保管期限被设定为五年?以下将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1、发票存根联的法定保管期限: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票存根联的保管期限为五年,这意味着,一旦发票存根联的保存期满,企业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查验,确认无误后方可销毁,存根联,作为发票的副本,通常由出具单位保留,其存在对于后续的查询、核对和作为证据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永久与定期并存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则更为复杂,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类型,定期保管期限通常为10年和30年不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结束后第一天开始计算的,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的保存期仅为五年,但它们的性质与会计档案中的其他类型文件有所不同。

3、发票存根联的保存必要性:税务管理与审计依据

发票存根联属于原始凭证,其保存期限为5年,主要是出于税务管理和审计的需要,在保存期内,这些存根联可以作为税收检查和审计的依据,对于企业而言,如果需要发票存根联作为报销凭证,也可以在保存期内随时使用。

4、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调整:延长至30年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有所调整,2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而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作为发票存根联的会计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同样为30年。

发票存根联为何保管期限为五年?深入剖析

1、存根联的保存期限:五年不可擅自损毁

存根联应当由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保存5年,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满,需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存根联作为票据凭证的一种,属于原始凭证,与票据联、抵消联、记账联组合成四联票据。

2、发票存根联的保存规定:5年与发票登记簿并行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同样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需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存根联作为一种票据凭证,与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组合成为四联发票。

3、记账联的保存期限:30年与存根联并行

开具发票后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原始凭证附件保存,其保存期限与凭证保管年限一样,为30年,而发票存根联的保存期限为5年,两者并行不悖。

4、存根联的保存目的:确保交易可追溯

发票存根联作为原始凭证,其主要作用是记录交易的发生,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据可查,尽管如此,由于其涉及的交易信息较为具体且详细,可能包含敏感信息,因此税务机关要求其保存较长时间。

发票存根联保存期限的法律依据与实际操作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2、实际操作:保存期满后需税务机关查验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3、存根联的保存责任: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存根联应当由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保存5年,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对于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4、法律后果: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

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对此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票存根联的保管期限为五年,这一规定既保证了税务管理和审计的顺利进行,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保管过程中,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保管发票存根联,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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