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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什么时候介入刑事案件辩护比较好?
发布时间:2023/10/13 作者:国樽律所

1、在什么时候是律师最适合参与刑事案件的时机?

当犯罪嫌疑人首次接受侦查机关审讯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他们有权随时选择委托一名辩护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首次询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决定是否委托辩护人代理自己的权益。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都有权利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来代表他们的权益。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随时指定诉讼代理人代表他们的权益。

2、为什么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越早参与越有好处?

一旦案件进入到逮捕羁押阶段后,当事人想要证明自己无罪的希望就会逐渐变得渺茫。因此,为了拯救涉事人,需要让专业律师尽早介入刑事案件调查阶段的“逮捕前辩护”,充分利用检察院逮捕前的“37天黄金救援期”。律师越早地介入案件,就越能争取更多的机会和资源,也能更有可能使案件的最终结果朝着当事人最有利的方向发展。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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