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是其法律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对用人单位举证责任的详细分析:
1、工资支付举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时,用人单位需对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之日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不过,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已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此举证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由用人单位掌握或负责管理的证据,应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若用人单位不履行举证责任,将承担不利后果,特别是在涉及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中,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在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时,若因此产生争议,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义务,这意味着,对于劳动者难以掌握而应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劳动者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哪些情况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
以下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涉及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用人单位在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时,若因此产生争议,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
2、工资支付凭证与记录:包括工作时间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绩效考核结果等文件,通常由用人单位持有和管理,因此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3、劳动者无法提供证据时:当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时,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若用人单位不提供,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4、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若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劳动者可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5、发生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其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主要有哪些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需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决定产生的争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和考勤记录等有关凭证。
3、企业内部劳动规章、考勤记录、工资表、社会保险费台帐、人事档案等证据:这些证据由用人单位单方面保管,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辞退、除名、解除、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仲裁举证责任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举证责任的规定如下: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证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只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即可。
2、劳动争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各方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原告若主张工资增长,需举证支持其要求;若提出用人单位削减其薪酬,则需证明实际存在该情形。
3、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的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若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则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这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