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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定义、差异及法律调整解析
发布时间:2025/04/15 作者:国樽律所

在探讨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这两个概念的基本定义和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1. 产生依据的差异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产生依据存在本质的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这种结合体现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生产关系,而劳务关系则是基于双方的约定,通常表现为一种简单的服务合同。

2. 法律调整的不同

在法律调整方面,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这意味着,在处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时,适用的法律条文和原则存在显著差异。

3. 主体资格的差异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主体资格也有所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

4. 主体性质及其关系的差异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

5. 待遇的差异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在劳务关系中,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6. 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相同点是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关系是一种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而劳务关系是一种传统的经济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都表现为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相同点

1. 关系的性质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虽同属人际关系范畴,却各有其特点与差异,劳动关系,本质为雇主与雇员间权利义务的绑定,雇主依据法律及合同,雇用员工作为其成员,员工在受雇期间需遵循雇主管理,提供劳动以换取相应报酬,此关系基于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服从的架构,而劳务关系,则系平等民事主体间的互动。

2. 劳动主体的待遇

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3. 适用的法律

劳务关系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主体资格不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主体地位不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4. 主体范围的不同

劳务关系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自然人,而劳动关系主体一方必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劳务关系等于劳动关系吗

1. 劳务关系不等于劳动关系

虽然劳务关系不等于劳动关系,但因劳务所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雇主或其他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责任,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有劳动关系乃工伤认定之关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享有此项权利。

2. 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

3.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服从的关系,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

1. 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 法律调整的不同

劳务关系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 主体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中,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主体明确且固定,而劳务关系中,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包括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以及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4. 劳动者待遇区别

在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通常不享有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者待遇。

5. 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则是基于双方约定而产生的。

6. 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进行调整,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规范调整。

什么是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 劳务关系的认定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2. 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3. 法律依据

劳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4. 法律主观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人身隶属关系,它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的特点,而且以相对固定的周期支付工资,并且工资相对稳定,劳务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形成的财产关系,一般都是临时性工作。

5. 区别

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劳务关系的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包括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以及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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