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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国家深情厚谊,详述烈士家属享有的崇高待遇与荣誉
发布时间:2025/04/15 作者:国樽律所

在我国,烈士家属享有国家的高度关怀和崇高的待遇,这些待遇不仅是对烈士英勇事迹的褒扬,更是对烈士家属的深情厚谊,以下将详细阐述烈士家属可以享受的待遇,以彰显国家对英雄的尊重和对家属的关爱。

一等功烈士家属的待遇:全方位的关爱与支持

一等功烈士的家属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待遇的基础上,还能获得以下特殊待遇:

1、烈士褒扬金:这是对烈士家属的一种经济抚恤,用以彰显对烈士的尊重和对其家属的关怀。

2、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烈士因公牺牲,家属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烈士因工死亡,家属可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以弥补家庭因烈士牺牲带来的损失。

4、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这是对烈士家属的一种特别关怀,旨在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5、定期抚恤金:烈士家属可获得定期抚恤金,确保其生活无忧。

6、子女教育优待:烈士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享受免交保教费或者学杂费的优惠政策。

7、养老优待:对于年满60周岁且无生活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烈士遗属,按规定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

烈士家属待遇的传承:三代同享荣光

烈士家属待遇可以享受三代,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1、烈士抚恤金:发给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

2、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烈士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

3、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的兄弟姐妹:烈士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烈士家属的疗养待遇:关爱身心,传递温暖

烈士家属享有定期疗养待遇,疗养有规定的天数,15至60天不等,定期疗养不仅是一定级别的干部待遇,战士中的模范功臣也享受,早在2015年,原成都军区组织25名优秀士官代表携家属疗养,时间是15天。

烈士家属的名誉待遇:传承英雄精神,弘扬社会正能量

烈士家属在名誉上享有崇高地位,其事迹被载入县志,成为激励后人学习的榜样,荣立二等功以上者就可以上家乡县志,这是对烈士家属的最高荣誉。

烈士家属的定期抚恤金:关爱生活,传递温暖

烈士家属享有定期抚恤金,金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并且烈士家属还可以领取烈士褒扬金。

烈士家属的医疗优惠待遇:关爱健康,传递温暖

烈士家属可以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包括减免医疗费用、优先就诊等。

烈士家属的参军入伍优先:传承英雄精神,弘扬社会正能量

烈士子女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烈士家属的考公务员优先录取:关爱人才,传递温暖

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烈士家属的上学优待:关爱教育,传递温暖

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

烈士家属的就业优先安排:关爱民生,传递温暖

烈士家属在就业方面享有优先安排,以保障其家庭生计。

烈士家属待遇的设立,旨在传承英雄精神,彰显国家关怀,让烈士家属在物质和精神上得到充分保障,让我们共同为烈士家属的崇高待遇点赞,为英雄的家人送上最真挚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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