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为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基石性法规,它涵盖了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旨在为劳资双方提供一个公正、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它聚焦于劳动争议这一核心问题,涉及劳资双方在雇佣、薪酬、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分歧,法中详细规定了解决劳动争议的多种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为劳动者和雇主提供了多元化的解决选择,确保了权益的平衡保护。
第十条明确指出,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到以下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共同组成;二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是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这些调解组织的设立,旨在为劳动者和雇主提供一个便捷、非正式的争议解决平台。
法律分析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称揭示了其法律性质,即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的正规性和权威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内容主要围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进行调整,旨在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法的颁布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构建了完善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更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救济途径,对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深远的影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一部专门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法律,其主要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因确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所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以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等产生的争议。
法中主要规定的内容涉及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与终止、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与劳动保护等多方面,法律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多种方法,如调解、仲裁等,以保障劳资双方权益。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受案范围还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以及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争议。
包括:明确了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明确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明确了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举证责任问题;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立原则、组成及职责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员工与用人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双方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双方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等等。
劳动仲裁全称
劳动仲裁,全称为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可以通过向相应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则受理案件,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此类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专门机构。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仲裁委员会全称应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
劳动仲裁的具体内容包括: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设立仲裁庭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由仲裁员组成;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而制定的法律,其核心目标在于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动争议: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定义、范围和类型。
2. 劳动争议解决方法:规定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和程序。
3.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明确了调解组织的设立、职责和调解程序。
4. 调解协议:规定了调解协议的效力、履行和变更等。
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规定了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组成、职责和仲裁程序。
6. 仲裁员条件:规定了仲裁员的资格、聘任和回避等。
7. 仲裁委员会管辖:规定了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和管辖权。
8. 仲裁时效期间:规定了仲裁时效的计算和中断等。
9. 仲裁申请书:规定了仲裁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
10. 仲裁庭:规定了仲裁庭的组成、职责和程序。
11. 仲裁员回避:规定了仲裁员回避的情形和程序。
12. 其他:规定了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相关的其他事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详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而条例则是适用于企业与劳动者,很明显“用人单位”的范围要大于“企业”,这意味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涉及的范围更为广泛,涵盖了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负主要举证责任的是用人单位,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无需提供证据材料,我国诉讼法主张“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劳动者在劳动纠纷案件中也应该积极地收集材料,如果证据材料在用人单位手中的则由用人单位提供。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依照规定期限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如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该法适用于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一系列劳动争议,如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辞退辞职、工作时间福利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总结实践基础上,明确了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明确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明确了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举证责任问题;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立原则、组成及职责等。
劳动仲裁中的调解申请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需先行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将制作调解书;如调解失败,则会立即作出裁决,法律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此法规定,仲裁庭应在开庭前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
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而制定的法律,其目的是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要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法律规定,该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一个公正、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
劳动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进行了全面优化。
诉讼】当协商不成时,争议双方可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六条 【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公司应承担举证责任,若无法提供关键证据,可能会导致对自身不利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该条款明确指出,当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以下六种情形之一时,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两条关于仲裁程序的重要条款,以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处理,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五日内,若确认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会立即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若认为不满足条件,会书面告知申请人拒绝受理,并详细说明原因。
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可知,劳动仲裁具体多久可以出结果,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4条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