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作为中国最大的房地产企业之一,曾以高周转、高杠杆、高增长的模式在全国各地开发项目,吸引了众多购房者的信任和投资。
然而,在2020年底,恒大陷入了严重的资金链断裂危机,无力偿还高达2.4万亿的债务,导致大量项目停工。除此之外,恒大还曾通过虚假宣传和误导手段诱导业主购买其楼盘。
例如,在销售过程中夸大楼盘的品质、位置、配套等优势,并承诺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和增值服务。
然而,在实际交付时,恒大却违背了原先的承诺,降低了建筑标准、缩小了房屋面积、减少了公共设施等,让业主感到上当受骗。面对类似的这种情况,购房者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呢?
分析约定责任与法定责任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应按照宣传的承诺承担合同责任问题,首先应分析约定责任与法定责任。如果合同对于宣传中的承诺有明确约定,开发商应承担约定责任。
然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宣传中的许多承诺,那么开发商的宣传是否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就成为关键。
根据合同法原则,如果宣传广告是要约,其内容应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对开发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宣传广告是要约邀请,那么其内容就不具备与合同条款相等的约束力,购房者只能寻求其他救济途径。
一般来说,宣传广告只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然而,如果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中涉及到装修、小区配套设施、房屋设计等方面的承诺,符合要约的特点,那么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就构成了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应支付违约金;如果购房者遭受损失,应赔偿损失;如果虚假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屋存在根本差异,严重影响房屋的使用,那么开发商就构成了根本违约,购房者有权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和利息,并赔偿损失。
只要虚假宣传,就要承担责任
即使开发商的房屋虚假宣传不构成要约,开发商仍然不能逃避法定的民事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或者利用对方的困境,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购房者因受到开发商虚假宣传的影响而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的行为显然构成了欺诈。
购房者可以选择起诉或提起仲裁,要求撤销购房合同;或者诉讼或仲裁请求变更合同内容,例如根据虚假宣传与实际交付房屋不一致的情况,请求减少合同价款。
综上所述,只要能够证明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购房者就有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开发商作为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是无法逃脱责任的。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国樽商品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