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业领域/知识产权/新闻详情
【国樽律所】民事诉讼法解析,法院管辖确定依据与原则详解
发布时间:2025/04/15 作者:国樽律所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法院管辖的确定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应当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样适用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也做出了相同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民事诉讼中法院管辖的确定依据,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确保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对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中级人民法院则负责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在法律分析方面,法院起诉管辖依据的材料主要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起诉管辖依据材料是什么

在起诉过程中,法院起诉管辖依据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诉讼请求书或仲裁申请书:在这些文件中,原告或申请人会陈述其诉求和事实依据,也会说明为什么选择某个法院或仲裁机构来审理此案。

2、被告或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营地等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以帮助法院或仲裁庭确定自己是否具有管辖权。

3、诉讼管辖依据材料,根据《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管辖依据材料就是证明当事人选择这个法院审理的依据,比如原告地址或者被告地址、合同签订地址的证明材料,法院受理案件受到管辖权的限制,如果不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是不受理的。

5、管辖材料上传,具体如下所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在确定管辖法院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级别管辖: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等,一般地域管辖是指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的特定类型的案件,由特定法院管辖。

3、民事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法院属地管辖权的确定

法院属地管辖权的确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属地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属人管辖:确定法院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属地管辖是指法院对发生在其辖区内的案件具有管辖权,这种管辖权是基于地域原则,即一个地区的法院对在该地区发生的案件具有管辖权。

3、我国目前并没有采用属人管辖权原则,而是采用属地管辖权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院管辖权怎么确定

法院管辖权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1、域外管辖和域内管辖:理论上国家的管辖权分为域外管辖和域内管辖,对人管辖,对物管辖,对事的管辖,立法管辖,司法管辖,行政管辖,属域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专门人民法院与地方法院的区别主要在于如下几个方面:专门人民法院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国家审判机关。

2、管辖权的定义:通常指一个国家在规定和实施其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管理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权力。

3、管辖权确定方式: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权的定义:通常指一个国家在规定和实施其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管理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权力。

4、管辖权确定方式如下: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

5、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管辖权约定不明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在管辖权约定不明的情况下,确定管辖法院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的,可以按照实际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如双方争议标的物是给付货币,则拿到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涉及不动产转让的,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为履行地,当事人起诉,应当按照上述规定选择合适的法院。

2、法律主观:合同约定管辖法院不明,合同签订地约定不明法院管辖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3、在买卖合同中,如约定管辖不明时,应遵循《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有权书面协议选择纠纷解决的法院,但协议内容需符合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要求,该法条赋予了双方通过协议确定管辖法院的权力,前提是该协议要合法有效。

4、法律分析: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管辖权约定不明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在买卖合同中,若约定管辖条款不明确,应依据上述法律原则进行处理,具体而言,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管辖法院,以避免纠纷发生后因管辖不明导致的诉讼困境,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应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时,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