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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司法考试案例分析,探讨诉讼时效与军事法院管辖权争议案例解析
发布时间:2025/04/15 作者:国樽律所

1. 诉讼时效的考量:吴某与肖某的借款纠纷

在2009年4月23日的一个下午,一个关于诉讼时效的案例在司法考试中引起了考生的广泛关注,案情如下:2002年5月,吴某向肖某借款一万元人民币,并出具了一份未注明还款时间的借据,随着时间的流逝,肖某分别在2003年4月、2005年3月以口头方式,以及在2006年以书面方式向吴某催讨欠款,吴某始终以自己系支取合伙利润为由拒绝还款,这一案例涉及的核心问题是:该案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2. 案例分析的深度要求

司法考试中的案例分析题,不仅仅是简单地回顾案情,更重要的是要求考生能够根据案情,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第一题虽然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论述题,但同样要求考生能够结合实际案例,阐述法治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3. 主观题的全面考察

在司法考试的主观题部分,考生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案例分析题,还包括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多种题型,这些题型共同构成了180分的分值,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等多个科目。

4. 案例解析:军事法院的管辖权

在案例分析题中,有一道题目涉及了军事法院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民诉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这一规定并不意味着所有涉及军人的民事纠纷都由军事法院管辖,军人和非军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应当由普通法院管辖,不由军事法院管辖,也不是专门管辖,在解答此类问题时,考生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民诉法】2021司法考试题库主管与管辖概述

1. 管辖权的确定

在司法考试中,关于管辖权的题目也是考生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且应诉辩,则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 涉外管辖的规定

根据《民诉法》第244条,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26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 管辖的种类与难度

在司法考试中,管辖的种类包括专门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这些种类的难度各不相同,考生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法规进行分析。

4.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

《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需要注意的是,调解时并非要组成合议庭。

关于民法时效的案例分析

1.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在民法时效的案例分析中,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是重要的考点,甲于2010年6月1日因交通事故受伤(诉讼时效为一年),欲起诉侵权人赔偿人身损失,在诉讼时效将要结束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客观原因,如天灾人祸,无法进行诉讼。

2. 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3. 诉讼时效的计算与中断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还存在时效的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时效。

4. 案例分析:诉讼时效的认定

在具体案例分析中,如甲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已经向乙公司主张过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发生中断。

司法考试主观题有多少道题

1. 主观题的构成与分值

司法考试的主观题部分,满分180分,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行政法与商法为选做题,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

2. 主观题的科目范围

司法考试主观题的科目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等。

3. 主观题的考试形式

司法考试主观题单独一卷进行考查,一共5道题,题型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

司法考试卷四都考哪些类型的题

1. 卷四的题型与科目

司法考试卷四为主观题,主要包括案例分析题、论述题、法律文书写作等题型,具体考查的科目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等。

2. 卷四的科目分布

在卷四中,不同科目的题目分布如下:卷一考查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卷二考查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卷三考查民法、民诉、商法、知识产权法;卷四考查主观题。

3. 卷四的案例分析要求

在卷四的案例分析题中,要求考生根据案情,做出全面分析,结合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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