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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我国明确职业放贷人认定标准,多重指标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25/04/14 作者:国樽律所

在金融市场中,职业放贷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行为往往涉及到非法集资、高利转贷等违法行为,对金融市场秩序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为了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我国最高法院对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标准一:连续三年民事诉讼案件数量

浙江、江苏和天津等地对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之一是连续三年内民事诉讼案件超过一定数量,浙江要求职业放贷人在连续三年内民事诉讼案件数量超过一定标准,而江苏和天津则规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放贷行为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即被视为营业性放贷,一旦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其借贷合同将被认定无效,借款人只需归还本金及占用资金期间的法定利息,担保责任可能免除,这种情况下,出借人通常无法按原先约定的高利息收取。

标准二:非法放贷数额与违法所得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还包括非法放贷数额和违法所得,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

标准三:违法收益与违法放贷金额

针对职业放贷者的认定标准如下:若个人所获取的违法收益累计达到人民币八十万元或以上,而单位的违法收益则累积达人民币四百万元或以上;如果个人违法放贷的金额多次累计已经跨越人民币二百万元。

标准四:连续三年收结案数

法律分析指出,职业放贷人的认定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以连续三年收结案数为标准,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含诉前调解,以下各项同),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3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在同一年度内。

标准五:非法放贷与违法所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职业放贷人立案标准:其行为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以及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情形,其公安机关即可立案追诉。

标准六:其他相关标准

1、2023年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如下:以连续三年收结案数为标准,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或者在不同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或者担保债权金额超过1千万元,被告在其企业经营范围内无相关业务往来,借款人一年内递增超过30%。

2、职业放贷人定罪标准如下: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3、职业放贷人若是违反规定在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情节严重,就满足了职业放贷案件的立案标准。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民事诉讼案件数量、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违法收益、违法放贷金额等,这些标准旨在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对于违反这些标准的职业放贷人,将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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