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政策详解
在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面前,杭州市迅速响应,出台了一系列的工资发放政策,旨在保障疫情期间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就业大局,以下是对杭州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工资发放政策
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若遭遇停工停产,需遵循以下工资发放原则:
1. 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其收入不受影响。
2. 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工资支付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此举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避免因停工停产而陷入经济困境。
3. 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 :企业可以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在确保职工权益的前提下,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以减轻疫情对职工就业的影响。
二、杭州隔离期间工资发放政策
在疫情期间,杭州市对隔离期间的工资发放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1.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 :企业应支付职工标准工资,这体现了企业对职工的关爱,确保其在隔离期间仍能获得正常收入。
2. 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月的 :职工正常上班,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保证了职工在隔离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3. 职工没有正常上班的 :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保职工在隔离期间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杭州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发放原则
在疫情期间,杭州市对员工工资发放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 :员工工资按正常工资发放,这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基本要求。
2.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员工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这是在特殊情况下,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一种措施。
3. 隔离期间工资发放 :职工在居家隔离期间,若用人单位安排其居家工作,则应享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收入,对于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其工资也应照常发放。
4. 职工因疫情被隔离期间 :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员工,这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保障被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
四、疫情期间工资发放的具体措施
1.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体现了企业与职工的协商精神,有利于维护双方权益。
2. 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 :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这保证了职工在隔离期间的基本生活。
3. 企业停工停产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正常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支付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这体现了政府对职工的关爱,确保其在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
杭州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政策旨在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就业大局,在特殊时期,企业和职工应携手共进,共克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