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领域/房地产与基础设施/新闻详情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买方违约,判赔20%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023/10/01 作者:国樽律所

一、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买方违约,判赔20%是否合法?

买方违约时,二手房交易的赔偿违约金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来确定,只要双方一致,就是有效的。签订合同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就被视为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一般来说,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对于违约金的约定通常是总房价的20%。然而,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完全可以由双方房屋买卖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并确定。

2、在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一种叫做“滞纳金”的费用。主要的目的是在当双方中的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进行相应的追究违约责任。然而,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终止时,才需要支付这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会根据约定的“滞纳金”来进行追究违约责任。

3、对于违约金的执行,并不一定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措施,其目的是弥补损失,而非惩罚性的罚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调整。通常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除了可以要求执行违约金外,还可以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即根据实际损失来增加违约金的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