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业领域/企业合规/新闻详情
【国樽律所】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与认定标准解析
发布时间:2025/04/14 作者:国樽律所

一、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一身份要求行为人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担任一定的职务,拥有管理、使用公共财物的职责,国家工作人员这一主体身份的界定,体现了我国刑法对公共财产保护的特殊重视。

二、主观方面:直接故意的犯罪意图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这种故意具有非法取得公款使用权的明确目的,反映了行为人对公共财产的侵犯和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非法活动的恶意。

三、客体: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与国家财经管理制度

挪用公款罪的客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即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二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即破坏国家财政秩序和财经纪律,这两者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挪用公款罪的客体要件。

四、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

4、挪用公款未超过三个月,但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且涉及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

五、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

在判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挪用目的:是否为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2、挪用金额:是否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标准;

3、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

4、挪用行为:是否涉及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

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

一、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

4、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二、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

4、挪用公款未超过三个月,但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且涉及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由哪几个方面组成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犯罪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