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低温津贴发放标准详解
在炎炎夏日,高温津贴成为了广大户外劳动者的一份温暖保障,在寒冷的冬季,低温津贴同样承载着劳动者们对温暖生活的期待,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2018年低温津贴的发放标准,让您全面了解这一重要的劳动保障政策。
一、高温津贴与低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1. 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为200元/月,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7月、8月,共计3个月,这项补贴旨在保障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身体健康,减轻其工作强度。
2. 低温津贴 :低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同样为200元/月,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月、2月、12月,共计3个月,低温津贴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在寒冷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免受寒冷侵袭,确保其身体健康。
二、低温津贴的适用范围
1. 吉林省 :低温补贴标准为200元/月,适用于从事低温户外作业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的劳动者(含4小时)。
2. 内蒙古 :低温补贴标准为230元/月,适用于在低温环境从事工作或室内低温工作连续作业4小时(含)以上的劳动者。
三、低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与标准
1. 发放时间 :低温补贴的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计4个月。
2. 发放标准 :低温补贴发放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判断是否属于低温补贴发放对象,需满足以下两个标准之一:
从事露天岗位工作;
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
四、低温津贴的发放对象与特殊工作环境津贴
1.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在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的工资。
2. 特殊工作环境津贴 :在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的津贴。
3. 劳动者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需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4. 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低温津贴的区域调整与法定劳动津贴
1. 区域调整 :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区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区域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每月230元的标准。
2. 法定劳动津贴 :低温津贴是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
国家低温补助标准解析
一、国家低温补助标准概述
1. 低温津贴 :低温津贴与高温津贴一样,属于福利性补贴,旨在保障在天气严峻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
2. 发放时间 :大多数地区在12月至次年2月发放低温津贴,个别地区冬天较长,低温津贴发放时间也会相应延长。
3. 地区差异 :我国各省在发放低温津贴方面,相关规定不尽相同。
二、部分地区低温津贴标准
1. 河北省 :根据《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和《关于调整低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河北省低温补贴的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小时增加5元低温津贴。
2. 吉林省 :低温津贴标准为200元/月,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月、2月、12月,共计3个月。
3. 内蒙古 :低温补贴标准为230元/月,适用于在低温环境从事工作或室内低温工作连续作业4小时(含)以上的劳动者。
三、低温津贴的发放对象与特殊工作环境津贴
1. 发放对象 :低温津贴的发放对象为从事低温户外作业的劳动者。
2. 特殊工作环境津贴 :在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的津贴。
3. 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国家规定低温补贴发放月份
一、低温补贴发放时间
1. 发放时间 :低温补贴从每年12月开始,一直持续到次年的2月,覆盖了整个冬季。
2. 发放对象 :主要针对从事一线环卫工作的职工,以确保他们在低温环境下也能得到适当照顾。
3. 发放标准 :每位一线环卫职工每月可获得200元的低温津贴。
4. 地区差异 :尽管上海等地已经建立了低温津贴制度,但在其他地方,低温津贴的落实情况并不乐观。
二、寒暑补贴发放时间
1. 发放时间 :寒暑补贴包括6月至8月和12月至次年2月,共计6个月。
2. 发放对象 :主要针对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的劳动者,如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3. 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
三、部分地区低温补贴发放时间
1. 一次性发放 :部分地区的低温补贴为一次性发放,如每年的十一月份。
2. 补贴金额 :补贴金额从邮一封信八分钱的年代开始到现在邮一封信的1块6角,每年15元从未涨过。
低温津贴的定义与发放标准
一、低温津贴的定义
1. 低温津贴 :低温津贴是指企业按照社保部门的要求,在低温工作环境下的劳动津贴,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设立时间 :低温津贴于2004年设立,具有法律效应。
3. 发放条件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部分地区低温津贴标准
1. 吉林省 :低温津贴标准为200元/月,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月、2月、12月,共计3个月。
2. 内蒙古 :低温补贴标准为230元/月,适用于在低温环境从事工作或室内低温工作连续作业4小时(含)以上的劳动者。
3. 河北省 :根据《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和《关于调整低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河北省低温补贴的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小时增加5元低温津贴。
三、低温津贴的发放对象与特殊工作环境津贴
1. 发放对象 :低温津贴的发放对象为从事低温户外作业的劳动者。
2. 特殊工作环境津贴 :在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的津贴。
3. 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通过以上对2018年低温津贴发放标准的详细解析,相信您对这一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寒冷的冬季,让我们共同关注低温津贴的发放,为劳动者们送去一份温暖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