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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被羁押八个月是符合常规的吗?
发布时间:2023/09/26 作者:国樽律所

一、在看守所被羁押八个月,这是否正常?

1、在看守所被拘留八个月是很常见的,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待调查完毕后将案件提交给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如果想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可以请律师介入案件。被看守所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等待开庭审判后才能明确案件定性和相关责任,同时关押人员的去向也将有进一步决定。看守所拘留期间只是等待开庭的一个过程。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开庭时间,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诸如案情清晰、主要嫌犯到案等,因此这个时间并不确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特殊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8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如果超过刑期仍然羁押,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若羁押超过刑期,被羁押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赔偿。如果是公安机关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投诉;如果是检察机关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监督员投诉;如果是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投诉。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向上级公、检、法机关或人大监督机关提起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如果当事人不属于特殊情况而被羁押超期,行为已构成违法羁押,那么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羁押是一种限制个人自由的手段,但无论何人,在被羁押期间,都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受到司法机关的合法羁押。如果没有证据表明被羁押的人犯有违法行为,而羁押时间又相对较长,就构成了超过规定期限的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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