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一旦工伤认定下来,如何处理工资发放问题便成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关心的问题,以下将从多个角度详细解析工伤认定后工资发放的相关规定。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依然能够按照正常上班时的工资水平获得收入。
2、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但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二、住院治疗期间的补助
1、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2、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这一规定旨在减轻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的经济负担。
三、工伤认定后的工资处理
1、一级至六级伤残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的6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
4、退休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工伤认定后的工资计算
1、本人工资:工伤赔偿标准中的本人工资按工伤事故发生前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病假工资:如果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则其病假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具体标准则由公司依法确定。
五、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认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故意犯罪
醉酒或者吸毒
自残或者自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止发放原待遇,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认定后工资发放问题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