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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揭秘公务人员放贷举报攻略,公平正义守护者行动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13 作者:国樽律所

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进程中,对公务人员放高利贷的行为进行举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以下是如何进行举报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1、合法财产放贷的界定:我们需要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使用其合法财产向非管理服务物件放贷,如果放贷对象并非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且未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则需要具体分析,若利率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4倍,则属于高利贷行为,对于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的,可依据《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进行处理。

2、正常民间借贷的界限:公职人员未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自身合法财产向他人借款或出借资金,且年利率未超过36%,属于正常民间借贷,不属于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如产生借贷纠纷,其合法性由法院等有关部门依法认定。

3、举报案例:2022年1月7日,一段视频在网上曝光,视频中一男子手持身份证,声称要举报法院副庭长韩某某,该男子表示,韩某某作为公职人员在民间放高利贷,并高额收取本息,若欠债人不还钱,韩某某会利用自己的职权进行追债。

4、党纪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党政干部参与民间借贷应如何处理

党政干部参与民间借贷,既可能是一种正常的投资理财行为,也可能是一种违规的营利活动,以下是对此问题的一些分析和处理建议:

1、投资理财与违规活动的区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这一规定强调营利活动必须是“违反规定”的。

2、合法投资理财的保护:对于党政领导干部合法的投资理财和民间借贷行为,应予保护,但当前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属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有的违规借贷资金巨大,极易诱发贪污、挪用公款或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3、改进调查研究: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熊国国是怎么死的

熊国国因犯下多项罪行,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贷款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最终被执行死刑。

1、熊国国的罪行:熊国国因犯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于2006年9月26日被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他还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判决结果:2006年9月26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判决:被告人熊国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界定

公职人员违规借贷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进行的非法借贷行为,以下是对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的界定:

1、违规借贷的情形:主要包括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违规借贷;以本人或他人名义违规经商办企业并借贷;利用公款或公物违规担保借贷;违规参与高利贷或非法集资活动;违规干预金融机构信贷活动谋取私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房屋、车辆等。

2、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100万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20万以上的,就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3、借贷活动的界定:严禁公职人员违规参与下列人员的借贷活动:(一)监督、管理、服务对象;(二)下属或者有隶属、制约关系的人员;(三)有一定工作联系的人员;(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项目承包人、企业投资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等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五)居中斡旋、提供帮助或者以合作合伙名义进行借贷的人员。

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主要有哪些内容

领导干部违规借贷是指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进行的非法借贷行为,以下是对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的主要内容:

1、违规借贷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借为名,长期不还,实为利益输送的行为;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无息、低息向他人借款或高息出借资金的行为;与管理人员服务对象进行资金借贷,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

2、违规借贷的界定:公职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下属进行资金借贷或要求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侵犯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可认定为违规借贷,为别人的借款提供有偿担保,其本质上与向别人筹资再出借较为类似。

3、专项治理工作原则:专项治理工作把握“七个坚持”原则,即: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坚持依法依规,保护合法权益;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纠治;坚持主动从轻,核查从严;坚持妥善处置,维护稳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4、借贷行为的合规性:正常的借款与民间借贷行为,并不违规违纪,但是和管理和服务对象产生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则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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