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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刑诉法详解,律师会见权保障与刑事诉讼角色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2 作者:国樽律所

刑事诉讼法律师会见的规定详解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律师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力量,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角色至关重要,以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律师作为被授权的法律服务人员,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并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依法享有会见当事人的权利,这一规定确保了律师能够充分履行其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会见时间的调整

法律分析显示,会见时间的规定有所调整,根据最新修订的刑诉法,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时间从原先的“第一次讯问后”改为“第一次讯问日起”,这一调整意味着律师能够更早地介入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新法律删除了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完全采纳了律师法的规定,进一步保障了律师会见权的行使。

三、律师如何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在律师会见时,看守所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律师能够及时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四、刑诉法规定律师会见的具体内容

1. 会见权利的行使:律师在侦查案件期间,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第一次讯问的第一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凭借相关的职业证书、律师事务所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公函,可以行使会见权。

2. 会见期间的禁止行为: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不准私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亲友参与会见;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与外界联络的各种通信、摄影器材等工具;会见期间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任何财物及携带任何物品出所。

3. 会见权利的保障:当律师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为被指控犯罪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其提供法律协助时,他们依法享有与当事人进行会面的权利,这一权利的保障,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五、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1. 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在刑事案件的发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享有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的权利,一旦被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律师便能介入案件,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需持相关证件前往看守所,申请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

2. 律师会见之权利:自犯罪嫌疑人首次遭侦查机关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派之律师可凭借其执业证书以及律所出具的证明信、委托人签署之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公函,享有会见权及了解案件相关事宜,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时,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听监视。

3. 会见期间的禁止行为: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不准私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亲友参与会见;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与外界联络的各种通信、摄影器材等工具;会见期间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任何财物及携带任何物品出所。

六、刑诉法律师会见时间规定

1. 会见时间的安排: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和审理阶段,律师无需批准即可与犯罪嫌疑人会面,次数不受限制,仅需遵守看守所规定的作息时间,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面不同于非律师的会面,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会面要求。

2. 会见时间的限制: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3. 首次会见的时长:作为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一般首次会见时间在23小时,部分案件简单的会控制在2小时以内,对于案情特别复杂的刑事案件,连续会见2天是比较常见的,我国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律师见犯人一次的时间,只规定了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定的详细解读,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会见权利的保障和行使,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推进我国司法公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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