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这一罪行的核心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法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首要特征是非法性,这里的“非法”不仅包括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规,还包括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损害了公众利益。
2、公众性:该罪针对的对象是公众,即不特定的多数人,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涉及公众,都可能成为该罪的对象。
3、存款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是吸收公众存款,包括现金、转账等方式。
4、变相性:除了直接吸收存款外,还包括变相吸收存款,如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
5、经济损失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与法律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以下立案标准:
1、数额标准: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达到二十万元及以上,或者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达到一百万元及以上。
2、经济损失标准: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严重情节:包括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多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利用职权、地位、影响等进行非法吸收等。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惩处,根据刑法规定,具体如下:
1、数额较小或情节不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分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典型案例为了更好地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下列举一个典型案例:
某公司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累计吸收存款金额达到5000万元,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经审理,法院认定该公司及其负责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危害,我们要提高警惕,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识,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