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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深入解读,刑事诉讼中违法所得认定标准与程序
发布时间:2025/04/11 作者:国樽律所

刑事诉讼司法解释中的违法所得解读

在刑事诉讼中,违法所得的认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犯罪行为的定性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以下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违法所得的司法解释的深入解读。

1、违法所得的界定与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违法所得”进行了明确界定,该规定参考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相关条款,指出“违法所得”包括三种情形:一是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二是利用犯罪所得进行经营等手段获得的财产性收益;三是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财物及其孳息,这一界定为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的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犯罪收益与刑事没收

在刑法中,洗钱罪和挪用公款罪的规定都明确将犯罪收益作为刑事没收的对象,这里的“违法所得”不仅限于直接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财物和孳息,还包括利用这些财物通过经营等手段获得的财产性收益,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犯罪收益的全面打击,旨在切断犯罪资金的流通渠道。

3、行政执法与司法追缴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特殊的情况:一是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二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者退还的决定,这两种情况下的违法所得认定,同样遵循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确保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违法所得两高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的“情节严重”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明确了“情节严重”的定义,包括出售或者提供他人的行踪轨迹并被他人用于犯罪、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通信的内容及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情形等,这些定义有助于司法机关准确判断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从而依法进行处罚。

2、责令退赔与返还被害人

在违法所得原物及款项无法追缴时,公安司法机关应责令犯罪分子退赔,对于追缴、责令退赔的财物,应根据情况分为被害人合法财产返还、无法返还或为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和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

3、违法所得与销售金额的区分

“违法所得”和“销售金额”是刑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在一些经济犯罪中,它们是构成犯罪的标准,也是对一些犯罪判处罚金的参照标准,过去法律规定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经常产生分歧,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司法效率。

刑事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与程序

1、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

关于违法所得的认定,理论和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根据刑诉法第173条规定,对于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检察机关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由此可见,违法所得所违反的法律不仅仅指违反了刑事法律,还包括行政法律。

2、涉案其他财产的认定

涉案其他财产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等,这些财产的认定,同样遵循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即通过实施犯罪行为直接或间接获得的任何财产,均应被认定为违法所得。

3、违法所得认定程序

违法所得的认定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由特定机关确认,这包括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以及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者退还的决定,这些程序的规范和执行,确保了违法所得认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通过对上述司法解释的深入解读,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理解刑事诉讼中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和程序,这对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以及有效打击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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