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在我国,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一项严肃而严谨的法律活动,旨在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以下是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的具体规定:
一、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程序
1. 委托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一是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二是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委托方需向医鉴办提交委托书,医鉴办在接到委托书后,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 受理 :医鉴办在审核委托书后,决定是否受理鉴定申请,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医鉴办将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包括病历资料、检验报告等。
3. 鉴定 :鉴定机构在收到鉴定材料后,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通常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 出具鉴定书 :鉴定结束后,鉴定机构将出具鉴定书,明确鉴定结论。
5. 出庭 :鉴定机构根据需要,指派鉴定人出庭作证,对鉴定结论进行解释。
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
1. 委托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2. 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3. 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初次鉴定。
4. 补充鉴定 :若初次鉴定需要补充材料或进行进一步鉴定,鉴定机构将组织补充鉴定。
5. 重新鉴定 :若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
6. 复核鉴定 :对重新鉴定结论仍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鉴定。
7. 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鉴定结束后,鉴定机构将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8. 出庭 :鉴定机构根据需要,指派鉴定人出庭作证。
三、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需要60日内完成,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辩。
四、法医鉴定时限
法医鉴定的常规时限通常为三十个工作日,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计算,鉴定过程如涉及复杂、疑难或特殊技术问题,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一项严谨的法律活动,旨在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鉴定过程中,医鉴办和鉴定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鉴定结论的公正、客观和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