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专户开立的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在我国建设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困扰着社会,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是关于农民工工资专户开立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国务院政策要求
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国务院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而提出的具体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企业需按照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
二、法律分析:专用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1. 专用账户的开立 :专用账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开立,总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应当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专用账户的名称应包含总包单位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名称以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字样。
2. 备案与监管 :总包单位在专用账户开立后的30日内,需向项目所在地专用账户监管部门备案,以便监管部门对资金流向进行有效监管。
3. 所需材料 :如需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版的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如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件及经办人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文件。
三、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政策
1. 工资发放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 银行发放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资金安全。
3. 资金优先支付 :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四、农民工专户开设要求
1. 营业执照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版的营业执照正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 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 :提供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
4. 批文 :提供市城乡建委关于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批文。
5. 公章 :提供行政章和财务章。
6.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7. 信用机构代码证 :提供信用机构代码证。
通过以上规定,我国政府旨在通过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农民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