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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31号文与37号令,构建我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新体系
发布时间:2025/04/11 作者:国樽律所

2018年,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31号文),这一重要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31号文与住建部令第37号文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我国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核心法规体系,对于现场管理者而言,31号文是对37号令的详细补充,是不可或缺的知识储备。

危大工程定义及分类

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37号令)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中,危大工程被明确定义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中,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特定分部分项工程,这一定义涵盖了包括但不限于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多个领域。

起重设备安装与专项方案

在住建部37号令及31号文中,特别提到了“起重量300KN及以上...起重设备安拆工程”,这里的设备指的是被吊装的设备,当被吊装的设备起重量达到300KN及以上规模时,起重设备的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方案,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起重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因设备重量过大而导致的意外事故。

钢结构工程与危大工程

根据住建部37号令,31号文中的规定,危大工程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钢结构工程属于危大工程的范围,具体包括:涉及到起重吊装的、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安装的拆除工程。

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与危大工程

根据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及31号文中对危大工程的相关规定,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并不属于危大工程范围,应归入特种作业人员范畴,这一规定意味着,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人员需要通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考核,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是否属于危大工程

危大工程分包与专家论证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与安全规范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需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考核,获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进行相应的工作,他们必须严格遵循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施工现场管理

根据国家法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救援预案。

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专家论证

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如高支模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提出并编制其方案,施工单位还需组织召开专家认证会,将专项方案拿到安检站备案后,填表,在专家库内选择几个专家或安检站代选择。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专家论证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同样需要专家论证,这包括采用非常规设备、方法进行起重吊装的工程,且单件起吊重量在一百千牛以上;起重量三百千牛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以及高度在二百米以上的内爬起重设备拆除工程。

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

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勘察单位应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钢结构吊装专项方案编制

钢结构吊装专项方案编制

施工工艺也就是钢结构专项吊装方案,这是必须要有的,如果监理有要求,还要编写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是个统称,根据项目特点。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与专项方案

根据规定,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均需编制专项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工程,需制定专项方案。

承重支撑体系与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危大工程31号文解读

危大工程适用范围与定义

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内容与编制依据

31号文危大工程内容如下:(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

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专家论证

依据住建部37号令和31号文,危大工程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特定工程,其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工程,还需组织专家论证。

起重设备定义与功能

起重机基本功能

起重机是一种重型设备,主要用于吊装和移动重物,它是一种具有强大吊装能力的工程车辆,广泛应用于各种重型物品的搬运和运输场景。

起重机械范围规定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这一规定明确了起重机械的范围,有助于加强对其安全管理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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