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随着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劳动争议问题也日益凸显,以下将围绕劳动争议的五大常见问题进行深入解析。
1. 绩效管理与劳动关系管理
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绩效管理系统的设计、有效运行以及绩效考评的方法,一个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系统,不仅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能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劳动关系管理则涵盖了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合同的协商和履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员工沟通以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等多个方面,良好的劳动关系管理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2. 举证责任与仲裁程序
在劳动争议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若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则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的法定期限内不按期出庭应诉的,视为申请人撤回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按期结案。
3. 社会保险待遇纠纷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等,这些都是劳动争议的常见问题。
4.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主要根据当地法院、仲裁案件具体事项而定,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5. 劳动争议案件范围与仲裁前置程序
法释14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在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即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从而形成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法定化。
与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时,许多人都会产生疑问: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以下将对此进行详细解答。
1. 劳动仲裁前置原则
与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员工因为劳动合同和单位出现纠纷,应该是需要劳动仲裁先置的原则,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
2. 劳动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
劳动合同纠纷一般是不可以直接起诉的,如果该纠纷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的,当事人一般需要先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再提起诉讼。
3.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
我国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实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处理机制,而且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强制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人力资源五大模块解析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以下将围绕人力资源的五大模块进行详细解析。
1. 人力资源规划
人力资源规划是整个系统的基础,它关注组织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长期发展计划,通过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状况进行整体预测和分析,确定人力资源的供需平衡,为企业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 招聘与配置
招聘与配置模块涉及招聘需求分析、工作分析和胜任能力分析,以及招聘程序和策略,该模块旨在为企业提供合适的人才,满足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
3. 培训与发展
培训与发展模块旨在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通过培训,企业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4. 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模块主要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绩效指标的制定、绩效评估和绩效反馈等,通过绩效管理,企业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5. 薪酬福利管理
薪酬福利管理模块旨在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政策,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通过薪酬福利管理,企业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降低人才流失率。
劳动仲裁注意事项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以下几个问题需特别注意:
1、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主体身份,确保双方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2、确定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了解仲裁委员会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选择正确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3、申请不符合条件,当事人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劳动仲裁委不会受理。
4、当事人申请不符合管辖规定的,劳动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因单位少交保费员工退休后退休金少于其他员工是否法院受理范围
单位不交养老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单位交纳养老保险金;也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局责令单位补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劳动人事仲裁裁决书的强制执行管辖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主要根据当地法院、仲裁案件具体事项而定,仲裁执行案件管辖的种类包括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移送管辖五个种类,就级别管辖而言,主要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执行案件的划分。
本文对劳动争议的常见问题、劳动合同纠纷处理、人力资源五大模块以及劳动仲裁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析,希望对广大读者在处理劳动争议问题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