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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公司注销后公章还能用吗?法律解析及操作要点全揭秘
发布时间:2025/04/11 作者:国樽律所

公司注销后公章还能使用吗?

当一家公司完成注销程序后,很多人都会产生一个疑问:注销后的公章是否还能继续使用?下面,我们将从法律和实际操作的角度,详细解析这一问题。

1、公司注销后,公章即刻失效。

公司注销,意味着其法人资格的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然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一旦公司被登记机关注销,其法人资格随之终止,与之相关的所有事务均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拿着公章去盖章,也不会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在办理注销登记的过程中,公章通常会被登记机关封存,以确保其不再被使用。

2、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盖的公章无效。

公司注销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已消灭,使用公章的行为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这意味着,一旦公司完成注销程序,其公章即刻失去法律效力。

3、公司注销后,公章使用无效。

《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进行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即意味着民事主体资格的消灭,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债务承担通常需在清算过程中处理,股东不得逃避债务,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注销后,公章的使用将失去法律效力。

4、法律分析:违法,在公司注销时公章是要销毁的。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时,原公章应由制发机关销毁,如果没有制发机关,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在公司注销时,公章必须销毁,否则使用公章的行为将构成违法行为。

企业已注销再用公章是否违法?

1、公司已经注销公章还有效吗?

公司注销时,公章是要销毁的,公司注销后公章是没有法律效益的,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如果没有制发机关,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

2、法律分析:违法,在公司注销时公章是要销毁的,公司注销后公章是没有法律效益的。

公司注销时,原公章应由制发机关销毁,如果没有制发机关,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在公司注销时,公章必须销毁,否则使用公章的行为将构成违法行为。

3、法律分析:违法,在企业名称注销后,其他企业如果符合情况是可以使用该名称的,一般情况下,注销满一年后到工商部门申请审核,如果工商局能审核下来,就能用,不能审核下来就不能用。

在企业名称注销后,其他企业可以使用该名称,但前提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企业名称注销后,其他企业想要使用该名称,需要到工商部门申请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就可以使用该名称;如果审核不通过,则不能使用。

4、是违法的,因为它是无效公章。

公司注销之后民事主体资格已消灭,因此公司注销后使用公章是无效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5、公司已经注销,如果不注销公章,继续使用公章属于合同欺诈,有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罪。

需要注销公章的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如果没有注销而继续使用的话,是违法的。

公司注销后公章还有效吗?

1、法律分析:进行注销登记的,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业已消灭,因此公司注销后使用公章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公司已经注销公章还有效吗?

公司注销时公章是要销毁的,因此公司注销后公章是没有法律效益的,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如果没有制发机关,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

3、公司注销后公章没有法律效益。

公司注销时,如果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无制发机关的,自行销毁,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4、法律分析:违法,在公司注销时公章是要销毁的,公司注销后公章是没有法律效益的。

公司注销时,原公章应由制发机关销毁,如果没有制发机关,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

5、法律分析:公司注销时公章是要销毁的,因此公司注销后公章是没有法律效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6、公司注销后,公章使用无效。

《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进行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即意味着民事主体资格的消灭,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债务承担通常需在清算过程中处理,股东不得逃避债务,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中公司注销了公章还有效吗?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只要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没有被注销,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在注销的时候公司已经被注销,那么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因为签订合同的主体是不存在的。

公司在被注销之前,理应对于一切债权债务包括员工工资进行清算,而清算的工作之一是合同的清理,若公司已被注销,其签订的合同将失去法律效力。

2、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理过程合法合规;确保公章的安全,避免在处理过程中丢失或被盗用;留下相应的处理记录,以备后续查询或证明需要。

公司注销后,公章应当进行销毁或移交处理,确保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避免被滥用或误用。

3、注销公司后,其盖章的合同在通常情况下被认为是无效的,在特定条件下,即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下,合同仍可能对单位产生效力。

表见代理要求合同相对方在不知道行为人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基于合理信赖与行为人进行了交易,在此情况下,即便公司已注销,合同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4、法律主观:无效。

如公司是经过合法清算,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注销登记的,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业已消灭,因此公司注销后使用公章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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