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认定与实现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利益冲突与失衡的具体表现,它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的界定
以下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合同相关争议: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这些争议通常发生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过程中。
2、社会保险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3、劳动关系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
法律明确指出,以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和范围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争议双方在争议处理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确保争议处理的公正性。
合法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争议处理的合法性。
及时原则:确保争议能够及时得到处理,避免争议扩大。
劳动争议的处理范围包括:
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与没有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之间产生的争议;
公有住房转让的争议;
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之间工资支付产生的争议;
企业与其职工因公房出租产生的争议;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工伤认定产生的争议。
案例分析
以下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案例一:某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这种情况属于劳动争议。
案例二:某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但遭到拒绝,这种情况不属于劳动争议,因为劳动者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了解劳动争议的界定和处理原则,对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及时的原则,确保争议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