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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解析最高法解释第四条,严打非法转包、挂靠,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25/04/10 作者:国樽律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明确规定,承包人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些行为均被视为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签订的挂靠协议同样无效,其中约定的管理费条款也随之失效,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

若承包人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他人,或者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这种行为将直接导致合同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签订的挂靠协议也无效,这意味着双方之间的约定将失去法律效力。

案例二:挂靠与转包的辨别

在处理挂靠与转包的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和资金来源、实际施工人(挂靠人)是否以承包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签订合同、实际施工人(挂靠人)是否与发包人就合同事宜进行磋商等,这些因素有助于判断是挂靠还是转包行为。

在判断挂靠与转包时,首先要关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和资金来源,若投标保证金由实际施工人缴纳,且资金来源不明,则可能存在挂靠行为,要关注实际施工人是否以承包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签订合同,若实际施工人未以承包人名义签订合同,则可能存在挂靠行为,要关注实际施工人是否与发包人就合同事宜进行磋商,若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未就合同事宜进行磋商,则可能存在挂靠行为。

案例三:药品经营企业的内部承包问题

在某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一次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将药品零售经营权承包给内部职工,出租方(即法人企业)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给承包方使用,并签订承包协议,部分协议还经过公证处公证,这一案例揭示了药品经营企业在内部承包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如资质借用、合同不规范等。

药品经营企业在内部承包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质借用,即承包方未取得相应资质,借用出租方的资质进行经营活动;二是合同不规范,即承包协议内容不完整、条款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

案例四:企业职工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企业职工内部承包合同,若在企业与员工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签订,则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签订的企业职工内部承包合同效力存在瑕疵,可以被撤销,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若企业职工内部承包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则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反之,若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况,则合同效力存在瑕疵,可以被撤销。

案例五: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

随着企业内部承包事业的发展,相关纠纷也日益增多,最高院认为,大部分纠纷应由企业或上级主管机关调处,极少数违反法律、必须由人民法院受理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审查、从严掌握,不宜铺得过宽,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由企业或上级主管机关调处。

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过程中,首先要由企业或上级主管机关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受理,在受理此类案件时,人民法院应严格审查、从严掌握,不宜铺得过宽。

案例六:内部承包合同的诉讼主体

对于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以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

在确定内部承包合同的诉讼主体时,首先要关注合同的签订主体,若合同由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则诉讼主体为该建设单位,若合同由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签订,则诉讼主体为该分支机构。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案例一:合同效力瑕疵的处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签订的企业职工内部承包合同效力存在瑕疵,可以被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若企业职工内部承包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况,则合同效力存在瑕疵,可以被撤销,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案例二:诉讼主体的确定

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以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

在确定诉讼主体时,首先要关注合同的签订主体,若合同由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则诉讼主体为该建设单位,若合同由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签订,则诉讼主体为该分支机构。

案例三:内部承包合同纠纷的管理

内部承包合同纠纷的管理,由企业或上级主管机关调处,违反法律必须由人民法院受理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内部承包合同纠纷的管理过程中,首先要由企业或上级主管机关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受理。

挂靠还是转包

案例一:挂靠的定义

挂靠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转包则涉及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其工程转让给第三方,退出承包关系,由受让方成为合同另一方。

挂靠是指施工企业借用他人名义承接工程,而转包则是指承包人将工程转让给第三方。

案例二:合同效力的证明

对于被挂靠企业来说,若想证明合同无效,需证明是挂靠方借用其资质,即使合同无效,也能依据结算条款进行结算,无法律风险,如果要证明合同有效,则需证明是中标后转包。

在证明合同效力时,首先要关注合同的性质,若合同为挂靠合同,则需证明挂靠方借用被挂靠方资质,若合同为转包合同,则需证明是中标后转包。

经营权内部承包是否合法

案例一:出资方式的复杂性

到银行办理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若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建议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在出资方式上,货币出资较为简单,而实物、房产等出资则需要经过鉴定,较为复杂。

案例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在内部承包的情况下,企业将经营权授予内部职工,但所有权仍归企业所有。

在内部承包过程中,企业将经营权授予内部职工,但所有权仍归企业所有,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对内部职工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员工内部承包协议是否合法

案例一: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

企业职工内部承包合同,若在企业与员工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签订,就是有效的。

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则该合同有效。

案例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内部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案例一:仲裁与诉讼的选择

内部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内部承包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仲裁或诉讼。

案例二:内部承包合同纠纷的管理

内部承包合同纠纷的管理,由企业或上级主管机关调处,违反法律必须由人民法院受理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内部承包合同纠纷的管理过程中,首先要由企业或上级主管机关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受理。

没资质个人签内部承包协议书无效的情况下怎么处理

案例一:合同无效的后果

在分配合同无效的后果时,应遵循诚信原则,不使不诚信的当事人因合同无效而获利,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行为无效时,对于该合同中约定的由转包方收取“管理费”的处理,应结合个案情形根据合同目的等具体判断。

在处理合同无效的后果时,应遵循诚信原则,不使不诚信的当事人因合同无效而获利。

案例二: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内部承包协议是否合法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内部承包协议就合法有效,尽管在相关法规中没有明确法律依据,但是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的民事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禁止规定,当事人的契约行为应该合法有效。

在判断内部承包协议是否合法时,首先要关注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其次要关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内部承包协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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