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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公务员旷工处理,法律释义、处罚措施及辞退流程解析
发布时间:2025/04/10 作者:国樽律所

在探讨公务员旷工处理的法律规定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旷工的定义及其在法律层面的含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旷工并不被归类为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从《新华字典》的释义来看,旷工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获批准而未出勤,这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旷工的工资计算方式是按照日工资数乘以旷工天数,如果员工无故旷工,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旷工天数达到公司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在机关层面,对于公务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至关重要,一旦发现旷工行为,机关将根据情节的轻重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以及处分,如果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公务员可能面临辞退。

无故旷工违反了什么纪律

无故旷工是员工在职期间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尽管旷工本身并不等同于违法行为,但它确实构成了劳动合同的违约,通常情况下,企业会通过内部规章明确旷工的定义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严重旷工甚至可能成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导致员工失业且失去经济赔偿。

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角度来看,旷工并不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但根据《新华字典》的释义,旷工是指劳动者因私无故不正常出勤,这显然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不仅是对用人单位劳动纪律与制度的违背,同时也是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挑战。

当员工无故旷工时,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内部规章制度采取措施,如发出警告、扣除薪资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员工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在辞退流程中,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调查核实、通知解释、听取申辩、作出决定的步骤进行,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合同和考勤奖惩制度的基础上,应确保员工遵守劳动纪律。

旷工,即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处罚办法,一些省市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规定处罚办法,职工连续旷工十五天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对旷工的规定

根据《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公务员旷工十五天可以开除,法律规定,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可以予以开除。

具体到国家机关职工旷工的处理,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最严重的可以辞退,一般予以行政处分。

公务员连续旷工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将按照规定被辞退,第三十三条规定,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旷工按工作日论,外出如果是因为工作或者已经请假获得批准是不算旷工的。

公务员无故旷工怎么处理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旷工有明确的惩罚规定,根据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对于公务员无故旷工的处理,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按照公司规定是否辞退,每个公司的规定可能不同,但通常是三天,公司应该事先就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在里面会有具体的规定,如果是公务员的话,旷工无正当理由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若旷工达到情节较重的程度,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六条给予行为人纪律处分,按旷工日数计算工资,日工资数乘以天数,如无故旷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如旷工天数符合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则可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无故旷工的时间限制在劳动法中没有着明确的条例规定,但是每个用人单位一般都有相关规章制度,对于大多数公务员来说,一般是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的时间内累计30天的旷工时间,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该员工的,对于一般的公司来说,一般是三天旷工算员工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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