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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劳务合同签订关键点解析,保障个人与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5/04/10 作者:国樽律所

劳务合同,作为一种在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其签订不仅关乎个人权益,更关系到企业管理的规范性,了解何种情况下签订劳务合同是合法的,对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以下将详细分析不同情境下劳务合同签订的合法性。

一、特定人员劳务合同的签订

在以下特定情况下,相关人员必须签订劳务合同,以确保法律关系的明确和权益的保护:

1、停薪留职员工:这类员工虽未实际工作,但与公司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需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享受养老保险福利或退休金人员:退休或即将退休的人员,与原单位的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需签订劳务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3、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者:内退人员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需签订劳务合同。

4、下岗待岗员工:因企业原因暂时失去工作的员工,需与原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5、因营停产而放长期假的员工:因企业原因放假的员工,其与原单位的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需签订劳务合同。

6、企业认定的其他人群: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其他需要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

二、平等主体之间签订劳务合同的条件

在平等主体之间,以下条件是签订劳务合同的必要前提:

1、协商一致: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

2、自愿签订:双方均自愿签订劳务合同,不存在任何强迫或欺诈行为。

3、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4、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三、签订劳务合同的具体情况

以下情况下,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1、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如未成年的劳动者、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等,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2、已经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与原单位的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

3、退休返聘人员:退休人员受返聘继续工作,与原单位的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

4、已经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兼职的人员:此类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与原单位的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

5、企业内退人员:因企业原因内退的人员,与原单位的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

四、其他情况下的劳务合同签订

以下情况也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1、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

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

3、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此类人员与原单位的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

签订劳务合同时注意事项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以下事项需特别注意:

1、确保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的签订应基于双方的自愿,避免任何形式的强迫。

2、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合法性。

3、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纠纷: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未来的纠纷。

4、咨询专业律师: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同合法、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了解何时签订劳务合同是合法的,对于维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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