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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证明文件开具及办理流程详解
发布时间:2025/04/10 作者:国樽律所

<p>在开展公司名称变更的过程中,一份《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是不可或缺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中国企业登记网》提交,需要注意的是,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均应使用A4型纸,变更公司名称后,这些证明文件又该去哪里开具呢?以下将为您详细解答。

若企业为内资企业,则可前往县(市、区)一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对于外资企业,则需要前往上一级的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在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档案室时,别忘了携带带有单位盖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的身份证,这些是办理变更的必要条件。

在县级工商局的查询点,您可以查询并打印企业变更资料,工商局盖章后的文件即可作为更名证明,企业更名的步骤大致如下:准备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变更申请表在内的材料,召开股东大会,股东表决通过更名决议,携带上述材料至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人民法院或企业登记机关认定某一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企业应自收到相应法律文书或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在名称变更前,企业登记机关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原有名称,若企业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变更登记后,将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更名后哪里去开证明

<p>企业完成名称变更后,如何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呢?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

您可以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随后,携带新旧营业执照及其他申请材料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出具企业变更名称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将出具企业变更名称证明。

您还可以直接前往工商部门查询办理,在完成变更后,您将获得一张新的营业执照和《工商变更审批表》。《工商变更审批表》上会注明企业变更前、变更后的名称,这张表即为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可用于办理税务、银行等方面的变更。

如何出具企业变更名称证明

<p>企业变更名称后,如何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呢?以下将为您详细解答。

法律分析表明,企业变更名称不需要开外部证明,只要公司内部达成变更名称的决议并去工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可,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要变更名称时,必须准备一份公司名称变更证明书,该证明书的格式如下:在第一行正中写上证明的接收单位名称;在第二行开始撰写证明正文,我单位原名为XX公司,即日起更改为XXXXXX公司,特此证明!”;注明日期并加盖公司公章。

企业更名如何证明

<p>企业更名后,如何证明这一变更事实呢?以下将为您详细解答。

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召开股东会议,修改章程并确定更名方案,提供新住所证明资料,包括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及房产证复印件,到工商管理所办理变更,预约后前往办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代理人身份证,领取《企业注册登记材料收取通知书》。

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提供《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须有企业登记机关的盖章);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若由专人递送办理,需加盖企业登记机关的盖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若申请的名称中包含“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等字眼。

公司变更证明怎么开

<p>公司变更证明的开具,主要遵循以下步骤:

法律分析表明,企业变更名称不需要开外部证明,只要公司内部达成变更名称的决议并去工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可,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若公司因发展需要变更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公司名称由原“XXXX有限公司”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各种登记及变更手续已于XXXX年XX月XX日办理完毕,自XXXX年XX月XX日开始,公司将启用新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原公司名称停止使用。

公司要变更名称时,需要准备一份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变更证明的写法如下:在第一行顶格写上证明需要发送的单位名称;然后在第二行写上证明的正文部分,如“我公司原为XX公司,现变更为XXXXXX公司,特此证明!”;最后落款,写上日期,加盖公章。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派专人递送办理时提交,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须提交《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其中应加盖有企业登记机关的印章,需要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如果是由专人递送办理,该文件应提交,并且需加盖企业登记机关的印章,应明确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以及授权期限。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去哪里开

<p>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的开具,主要遵循以下步骤: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是在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的,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需要进行名称预先核准,都可以前往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和办理。

该文书可以在以下地点下载:登录当地工商局官方网站进行打印;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或当地工商局的官方网站,找到并登录到相应的网站,到当地工商局受理大厅窗口打印:如果距离当地工商局较近,也可以直接前往工商局受理大厅窗口进行咨询和打印。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材料应使用A4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当地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申请人需要前往所在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窗口进行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企业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

里填变更企业的新名称,提交申请,待工商局网上核定批准以后(一般是第二天就有结果了),打印出来核准通知书,拿着旧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去市服务大厅工商局窗口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可能你自己也要在变更前在工商局官网查下你新变更的名称是否已经有重名的。)

工商局出具的变更企业名称证明在哪领

<p>工商局出具的变更企业名称证明的领取,主要遵循以下步骤:

在县级工商局的查询点,您可以查询并打印企业变更资料,工商局盖章后的文件即可作为更名证明。

若企业为内资企业,则可前往县(市、区)一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对于外资企业,则需要前往上一级的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在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档案室时,别忘了携带带有单位盖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的身份证,这些是办理变更的必要条件。

公司名称的变更需到相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您还可以直接前往工商部门查询办理,在完成变更后,您将获得一张新的营业执照和《工商变更审批表》,《工商变更审批表》上会注明企业变更前、变更后的名称,这张表即为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可用于办理税务、银行等方面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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