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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民法典详解人身损害赔偿,全面保障受害人权益与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5/04/10 作者:国樽律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有着明确而详尽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精辟阐述,赔偿被侵权人用于治疗的手术费、进行伤残鉴定的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均被视为赔偿的必要条件,若不幸造成他人残疾,除了上述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不幸造成死亡,还需支付死亡赔偿金,以此体现法律对于生命的尊重与关爱。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当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时,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每一项费用都承载着受害人遭受的痛苦与损失,法律要求赔偿义务人予以全面赔偿。

2、赔偿权利人的定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法律对赔偿权利人的界定,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遭受人身损害后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这一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使其在遭受人身损害后能够依法维权。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计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若医疗终结或定残后双方参加调解,则诉讼时效自调解终结之日起计算。

2、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

1、物质损失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这些费用直接关系到受害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法律要求赔偿义务人予以全面赔偿。

2、人身损害

包括残疾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赔偿项目旨在弥补受害人遭受的痛苦和损失,保障其合法权益。

六、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2年的最新规定

1、赔偿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帮工活动中的赔偿责任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法律意义

修改后的司法解释对准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标准、加强人身权利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应当充分运用这些司法解释,切实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也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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