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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开启我国节能工作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5/04/10 作者:国樽律所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全文最新解读

2008年10月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这一里程碑式的法规标志着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该条例的出台,旨在强化公共机构在节能工作中的作用,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条例概述

1. 责任明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明确规定,公共机构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其考核评价将直接与节能表现挂钩,这一规定确保了节能工作在公共机构中的高度重视和有效推进。

2. 定额管理:公共机构需在规定的能源消耗定额内使用能源,若超出定额,则需向相关部门解释原因,这种定额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公共机构的能源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条例结构

1. 六章四十三条:《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共分为六章四十三条,涵盖了节能的总则、节能规划、节能管理、具体节能措施、监督和保障机制,以及附则等章节。

2. 深入解读:条例的第二部分深入解读了条例制定的背景,以及各项章节的详细解读,如节能规划如何实施,节能管理的具体要求,以及各项节能措施的执行和监督机制。

三、监督和保障机制

1. 严格检查: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在第五章中有详细的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通过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与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对公共机构节能的严格检查。

2. 能源管理人员培训:第三十条规定,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组织本级公共机构的能源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节能知识和技能训练,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专业水平。

3. 节能规划与实施: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指导思想和原则、用能现状和问题、节能目标和指标、节能重点环节、实施主体、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度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

四、公务用车节能

第五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制定节能驾驶规范,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

五、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

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依据《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全民节能行动通知》制定,旨在强化节电管理,提升电能利用效率,该制度首先实行电耗定额管理,并要求公共机构于每年2月底前,将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备案。

六、总结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明确了公共机构在节能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还建立了完善的监督和保障机制,为公共机构节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相信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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