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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专利转让与许可,权属差异及运用场景详解
发布时间:2025/04/09 作者:国樽律所

在知识产权领域,专利转让与专利许可作为两种常见的专利权运用方式,经常被企业或个人所提及,它们在法律属性、操作流程、权利归属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关于专利转让与专利许可区别的详细解析。

一、获取方式不同

专利转让,顾名思义,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这种转让方式通常涉及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享有该专利的全部权利。

与之相对,专利许可则是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期限内使用其专利,但专利所有权仍归专利权人所有,许可通常通过签订许可合同来实现,合同中会明确许可的范围、期限、费用等。

二、权属归属有所区分

在专利转让中,专利权从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受让方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全部权利,而在专利许可中,专利权仍属于许可方,被许可方仅获得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专利的权利。

三、获取权利的方式不同

专利转让通常通过购买专利来实现,即转让方将专利权出售给受让方,而专利许可则是通过签订许可合同来实现,许可方将专利的使用权授予被许可方。

四、专利许可与专利转让的区别

1、专利转让: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受让方成为新的专利权人。

2、专利许可: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期限内使用其专利,但专利所有权仍归专利权人所有。

五、专利权质押与专利转让、专利许可的最大区别

专利权质押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作为担保,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质押期间,专利权仍归专利权人所有,但质权人有权在发生事故时对专利权进行控制,即通过许可、转让、实施等方式获利。

六、专利许可与专利转让的具体区别

1、专利许可:许可方给予被许可方使用专利的权利,但专利权仍属于许可方,被许可方获得的只是专利的使用权,而非专利的所有权。

2、专利转让:转让方将其专利所有权完全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全部权利。

七、专利许可和转让的适用场景

1、专利许可:适用于专利权人希望将专利技术应用于特定领域,但不想放弃专利所有权的情况。

2、专利转让:适用于专利权人希望将专利技术转化为实际收益,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转让专利权的情况。

八、专利许可和转让的法律规定

1、专利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四条,专利权人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2、专利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转让与专利许可是两种不同的专利权运用方式,各有特点和适用场景,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有助于企业和个人更好地运用专利权,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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