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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2023年安徽省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果显著,多领域案例解析揭示市场秩序守护之道
发布时间:2025/04/09 作者:国樽律所

在2023年,安徽省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全面启动了针对民生领域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这一举措旨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这一年里,安徽省取得了显著成果:共办理垄断案件4起,其中包括2件行政垄断案件和2件市场垄断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736件,罚没款高达2375万余元,这一系列行动不仅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二、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1月10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开发布了2022年度的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共计15个案例,涉及多个领域,宁波某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和足浴藏药熏蒸服务,被查处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处以100万元罚款,这一案例警示了广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混淆行为的理解与案例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恶意将其产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产品或服务混同,使消费者误解而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以下是一例混淆行为的案例:

案例一:养元公司生产的“六个核桃”核桃乳产品使用的易拉罐与包装盒造型系其注册商标,该产品外包装上印有的美术作品图案也系养元公司设计,经过养元公司的宣传,“六个核桃”核桃乳产品在饮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经济法案例分析:不正当竞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一法律规定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五、如何正确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

1、《反不正当竞争法》(新)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

2、案例:BB【解析】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恶意将其产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产品或服务混同,使消费者误解而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A、C、D三项均无被混淆的对象,而B项符合混淆行为的特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明确了混淆行为的概念: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

4、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二)项:对假冒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行为的规定,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二)项规定,禁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

5、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6、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后来的经营活动进入相同地域范围而使其商品来源足以产生混淆,在先使用者请求责令在后使用者附加足以区别商品来源的其他标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本条规定可知,BCD三项均构成混淆行为,故本题正确案为A项。

六、浙江公布2022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最高罚款120万元

1、第一条:经营者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权益的,若非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及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规定,法院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予以认定。

2、案例4:龙游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衢江分公司通过网络刷单群、熟人推荐等方式招募网络刷手,组织员工邀请刷手有偿刷单,被处以20万元罚款。

3、案例5:台州某某工贸有限公司虚假标注防护服为“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欺骗、误导消费者,被处以20万元罚款。

4、案例6:若发现采购单位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直接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和投诉,杜绝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为各采购单位提供优质服务,树立深圳市政府公务车协议维修企业的良好形象。

5、案例7: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了2021年度十大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陪伴式”直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七、案例发布:安徽省2023年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1、案例1: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2、案例2:最高法发布二十件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多个领域,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黄某某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黄某某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1万元。

3、案例3:咪咕音乐公司诉淘宝公司、阿里音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改判被告赔偿150万元。

不正当竞争的事例

1、家电恶性竞争:中国家电行业,在以长虹、康佳、TCL、创维等为领头的企业之间进行,他们的竞争,首先使得中小家电企业受到冲击破产而分分倒闭,最后他们竞争者之间也扛不住了,这种恶意竞争,给积极参与和不参与的企业带了沉重的打击。

2、案例:重庆市工商局对市内三家氧气生产销售企业通过协议分割市场、统一并抬高氧气销售价格的限制竞争行为,依据《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对三家企业各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3、案例:“潘婷”宣称能填补头发流失的氨基酸,而工商部门认为洗发液不具备此功能;“海飞丝”则被指称无法有效去除消费者的头皮屑问题,尽管产品曾宣传有直接作用于头屑根源的ZPT因子。

4、案例:管仲和鲍叔牙,管仲家贫,自幼刻苦自学,通“诗”、“书”,懂礼仪,知识丰富,武艺高强,他和挚友鲍叔牙分别做公子纠和公子小白的师傅,齐襄公十二年(前686年),齐国动乱,公孙无知杀死齐襄王,自立为君,一年后,公孙无知又被杀,齐国一时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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