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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网络安全法实施三年,三大原则筑牢网络空间法治基石
发布时间:2025/04/08 作者:国樽律所

自201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法制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部法律确立了三大基本原则,旨在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1. 网络空间主权原则:守护网络疆域的坚实基石

《网络安全法》的首要原则是网络空间主权原则,这一原则强调,无论内外资网络运营商,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网络空间没有特权和法外之地,网络空间主权,作为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和表现,是对内最高管辖权的具体体现,它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

这一原则的设立,不仅是对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的维护,更是对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地位的明确宣示,在网络攻击日益频繁、网络空间安全威胁日益严峻的今天,这一原则为我国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双轮驱动,共谋发展

《网络安全法》明确提出,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这意味着,在推进信息化发展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建设,确保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同步推进。

信息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网络安全则是信息化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这一原则的提出,既是对信息化发展的鼓励,也是对网络安全建设的严格要求,它要求我们在享受信息化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要时刻警惕网络安全风险,确保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

共同治理原则:全民参与,共建共享

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网络安全法》强调共同治理原则,即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网民共同参与。

这一原则的提出,旨在打破网络安全治理的孤岛效应,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网民共同参与的网络空间治理格局,只有通过全民参与,才能构建起一个安全、可靠、和谐的网络空间。

法律分析:全面规范,保障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七章七十九条,全面规范了网络空间的安全管理,该法不仅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法律地位,还规定了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以及网络安全保护能力的提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条明确指出,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法律主观:维护权益,促进发展

我国网络安全保护的基本法是《网络安全法》,该法旨在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不仅为我国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网络安全法》的三大基本原则——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共同治理原则,为我国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这些原则的贯彻落实,将有助于构建一个安全、可靠、和谐的网络空间,为我国网络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6年11月7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重要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法制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对于维护网络空间主权、保障网络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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